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导读
江苏省资质动态核查都查什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提出:
2018年7月1日起,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将自动比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与人员信息是否满足相关核查标准,并记录核查结果,同时将核查结果推送至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省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批次发布撤回公告。
01
查什么?
(一)信息系统核查
1.企业净资产达标情况
企业净资产按“标准”考核,净资产以建筑业统计系统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认定;首次取得资质的企业,应当在取得资质后半年内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
2.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达标情况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所需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和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和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系统中的数量进行认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是否按规定办理延续,首次取得资质的企业,应在半年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是否按时如实报送建筑业统计季报、年报数据。
(二)实地核查
1.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企业实际情况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企业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考核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是否有效及满足“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其中,特级资质按“标准”核查;
4.“标准”中要求的厂房和技术装备是否达标,其中技术装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结合设备购置发票、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考核;
5.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建立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作为实地核查的重点对象:
1.未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或建筑业统计报送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一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3.资质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