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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B4片区)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湖头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造价1401.6870万元。
2.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B4片区)施工监理的排水工程、道路破除恢复、新建检查井、新建挡土墙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401.687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4.0169万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24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gcjl。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8:00至2023年09月08 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110(报名预约电话: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贰仟捌佰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②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8.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