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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日本政府4月13日早上召开相关阁僚会议,正式决定向海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含有对海洋环境有害的核废水。
此前据NHK报道,日本政府设置的小委员会总结的报告书认为,稀释到低于标准浓度将向大海或大气中排放的方法更具可操作性。日本政府要求东京电力公司以2年后能开始向海洋排放核废水为目标,开展具体准备工作。
嘉宾:陈勇儒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部主任
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方弘:很多国人非常关心日本将核废水排入大海的事情,我们两国是邻国,一旦排入海的话,对我国沿海地区的渔业环境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如果吃了周边海域的一些海洋生物,鱼、虾等等,是否也会危害人类的安全?
陈勇儒律师: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成为全球的热点。但是,我首先想表达一个意见,大家现在没必要过度恐慌。大家都知道这件事情是两年之后才会真正发生,两年之内它会发生很大的变数,还会有很多的变量。
一方面,这件事情从日本的角度来讲,它本身就是一个海洋大国,人口也有1.34亿,日本本国的国民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和环保公益组织,不可能对这件事情完全不管。
另一方面,从国际社会、相应的邻国以及其他国家来看,包括联合国的海洋公约组织以及核废料禁止公约的组织国家,他们都会对这件事情高度关注和重视。所以两年之内,相关的问题包括科技进步的手段,有很多变量存在。
方弘:其实这些变量之所以称为变量,就是它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而目前我们可以确定的事情就是日本国内已经做了这样的一个决定,两年以后开始向海洋排放核废水。所以,大众就特别关心,从国际法的角度,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或者是公约,对于有可能危害整个人类健康和安全的行为,有一些制止或者规范?
陈勇儒律师:对这件事情,我认为大家目前关注的点可能需要做一些相应的调整。目前,大家过多关注的是排还是不排的问题,是一个结果,但是对于过程的关注相对偏少。
就这件事情而言,日本国政府宣称这件事情他们可以做到对环境无公害,但各方面的证据、处理方案以及怎么能够达到无公害的结果,并没有给予充分的公开说明。作为国际社会以及相应的国际组织,还有其他国家,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提出来要求日本国对这件事情应当采取怎样的审慎态度。
在这个问题上,因为现有的、对日本国有一定约束力的公约,实际上重视的是实体问题,且大部分属于宣誓性的公约,公约里更多的是各国承诺会尽到国家的义务责任等等。但是,相关的程序安排,比如日本国应当怎么样去接受监督并没有进行充分的国与国之间的协商。
所以,目前来讲,日本应当充分的向全世界公开相关的数据、监测报告以及处置方案等等,另外还要勇于接受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组织以及其他国家的第三方监督。比如目前的排放方案,要进行第三方评估;核废水相关的数值浓度、危害性也要接受第三方的检测。
这件事情很显然不属于日本国的内政,已经成为一个国际事件,可能影响到其他国家甚至全人类的相关利益。所以,这件事情程序上的法律价值可能更高于它的实际价值。如果日本接受监督之后,认为这种处理方式确实对环境没有影响,或者是极其微小的,那么这件事情大家就没有必要过度焦虑,也可以因为这件事情形成一个新的国际秩序。
方弘:今天新闻报道,日本已经做出了一个“氚”的吉祥物,就是要告诉大家氚虽然无益,但也不是有害的。有一些日本市民也在回应说,为什么只提氚,不提里面的锶90等其他元素。日本如果做不到完全的信息公开,只是把它觉得有利于政策实施的信息公开,事实上其他国家可能也没有办法依据国际性的公约等等,来对它进行实质的制裁或者其他的政策处理。我们国家对于此事可能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或者在有限的能力范围内有可能去阻止这件事情发生吗?
陈勇儒律师:作为日本国来讲,它需要尽到充分的信息公开义务,其次就是勇于接受监督。他现在进行的宣传,可信度怎么样,就有赖于外部的监督。凡是没有监督的事情,很显然会引起大家的怀疑,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所以,刚刚强调的第三国、第三方国际组织对它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检测,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日本国不能够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相关的国际组织,我们中国也可以向国际仲裁庭、国际法庭提起相关仲裁或者诉讼,无论最终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都可以为全世界针对这一方面的公约,带来一些新的议题或者新的规则,能够为类似的事件提供很好的样本解决途径。
我觉得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完全是可以做这个事情的。我国的海洋归生态环境部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属的海洋生态环境司来监管,这两大部门现在很有必要立即行动起来,密切的进行周边海洋的本底调查。因为,日本国已经宣布了两年之后要排放核废水。所以,现在的本底数据一定要及时进行采集,从法律上讲叫证据保全,也就是说在这个事情未发生之前,海洋中氚的本底数值是怎么样的,在各个监测点的情况。靠近日本海以及临近中国大陆海岸线的相关监测数据,包括国际公海上的数据,我认为都是很有必要去进行相关的监测。环境本底的调查,现在必须要开展了。
通过数据对比,两年后进行排放之后,比如排放的第一年,如果海洋环境当中相关的指标增长特别快或者说是有明显的增加,很显然不能够排除跟日本核废水的倾倒是密切相关的。这种因果关系的建立,相关部门从我国自身利益的权利保护方面,从举证的角度,要尽到国家义务,这一点也打消国人对这件事情的疑虑的重要途径,这是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总而言之,我认为应该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待此事。第一方面是日本国自己要做的事情;第二方面是国际社会对他的监督,第三方评估、监测;第三方面,我们自己现在就要开展相关的调查。
方弘:这个可能更切实可用,因为海洋资源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海洋环境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依靠。既然此举可能将影响全人类的健康和安全,那么日本政府也决不能够自作主张,必须征得国际社会尤其是周边国家的意见。
对于日本政府决策依据的信任程度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他们做了什么,公开了什么样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可信度有多高。也期待此次事件可以推动海洋保护的相关国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