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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运行方案与要求
一、监测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测,为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提供服务,为国土资源部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监测系统的任务与功能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一项全国上下联动的系统工程,具体工作任务为:通过确定城市监测范围,设立标准宗地(地价监测点),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地价动态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
监测系统由公众端、城市端和中央端构成。公众端是公共信息平台,依托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运行;城市端是各城市进行地价动态监测的管理平台,具有对地价数据及相关指标进行采集、整理、初步分析和传送到中央端的功能;中央端是国家级地价动态监测的管理平台,主要任务是对城市端上传的地价信息进行整合与宏观分析。
(三)监测范围
地价动态监测的城市范围主要包括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长江沿线经济带等经济发达区域的重点城市。监测城市的范围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必要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技术依据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依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以下简称《规范》)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01)的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本方案中对具体工作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