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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开户情况、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日、1月29日、2月16日和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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