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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证目标成本逐项可控,费用发生按合同管理,将合约规划作为招标工作依据,做到对合同签订及变更的事前控制,便于预警和动态监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区域公司。
三、定义
合约规划是指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后,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进行预设,按照目标成本对合同范围及费用进行分解,编制项目的合同目录及目标合同价。
四、合约规划编制作业流程
合约规划编制应在施工图版目标成本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一)区域各职能部门(前期、规划、工程、营销、财务等)根据项目进度节点、费用范围按合约规划模板编写相应合约规划,要求接区域成本管理部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报。
(二)区域成本管理部负责人3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经理确认。
(三)各职能部门经理在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并确认的合约规划提报区域成本管理部负责人。
(四)区域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成果报区域总经理及集团成本管理部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五、合约规划管理职责划分
(一)集团成本管理部
1.负责集团各区域合约规划的审批及备案工作。
2.负责集团各区域合约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区域成本管理部
1.负责组织项目各部门合约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2.负责项目合约规划的综合管理工作。
3.协助各部门做好合约规划动态管理工作。
(三)区域前期开发部
1. 负责项目前期类合同的合约规划编制工作。
2. 负责项目前期类合同的合约规划动态调整工作。
(四)区域规划设计部
1. 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类合同的合约规划编制工作。
2. 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类合同的合约规划动态调整工作。
(五)区域目工程管理部
1. 负责项目工程类合同的合约规划编制工作。
2. 负责项目工程类合同的合约规划动态调整工作。
(六)区域市场营销部
1. 负责项目营销类合同的合约规划编制工作。
2. 负责项目营销类合同的合约规划动态调整工作。
六、合约规划实施管理要求
(一)合同签订审批环节,应严格执行合约规划。
(二)禁止变更合约范围,但可划分标段,划分的标段合计金额不得超出总合约规划金额。
(三)发生两份及以上合约规划签定一份合同时,合同金额对照相应合约规划金额累加,如不超则调整相关的合约规划金额,补充为本合约规划金额;
(四)合同签订时,需要预留变更签证等过程增加金额。
(五)当合同金额小于合约规划金额时,经办部门需分析节余原因,结算后节余金额进入可释放成本。
(六)当合同金额大于合约规划金额时,经办部门需分析超支原因,进行方案优化,优化后仍超合约规划金额的,从可释放成本中划拨金额作为补充,如可释放成本不能满足需求,则需扩大优化范围、压缩开支,不能因此调整目标成本。
(七)如有特殊事项,需报集团成本管理部审批,审批通过修正合约规划后方可实施。
(八)合约规划每月按实际合约签订情况进行更新,并形成合约规划动态分析表(至少须有合约金额、实际合约签订金额、差额、差额原因分析四者比较),并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七、奖罚原则
(一)合同签订,需严格按合约规划执行,如有违规作弊现象,一经查出,依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通报、停职、直至开除处分。
(二)合约规划实施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合约规划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如每月未及时更新导致成本增加,将扣除区域成本管理部负责人当月绩效,如有特殊事项,不经集团审批私自决定的,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
八、附件
附件:合约规划指导模板
九、相关文件
无
十、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及培训,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