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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工作要求,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湖州市聚力聚焦环境治理“精准高效”,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落细,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企业自巡查系统”,构建“部门监管”与“企业自查”双管其下、全闭环留痕的环境治理新模式。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通过“企业自巡查系统”发现某印染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系统预警信息,一并破获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运营单位干扰在线监控设施两起案件。
☆ 数据研判,精准发现问题企业
“自巡查系统”
德清县某印染企业是最早一批纳入“自巡查系统”的企业之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根据企业特点在系统设定自巡查要求,系统自动派发“自巡查”任务给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要求其落实检查工作。企业因股东矛盾造成厂区管理混乱,“自巡查系统”下派的任务反馈效率低、完成质量差,表明企业在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上落实不到位。因此,根据系统反馈和数据分析,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名单。
☆ 锁定线索,部门联动研究案情
2020年某日,系统报警,该印染企业污水在线监控数据出现异常,污染物指标在夜间数值变为恒值,次日7点后又恢复正常波动。在线监控人员立即锁定线索并固定视频证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与公安部门组建联合调查组研究案情,并通过系统连续多日观察掌握了解企业污染物排放规律,确定突击检查时间。
☆ 快速出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突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达标,而实际在污水排放口采集的水样化学需氧量浓度已大大超过允许排放标准。经现场对在线站房内设施、视频监控检查,以及调查问询发现,企业委托的污水站运营单位,因废水无法处理达标,采取在夜间时段干扰在线监控设施,偷排超标印染废水的手段逃避监管。收集线索并固定证据后,生态环境、公安迅速展开收网行动,企业负责人及运营单位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污水站运营单位现场负责人、技术员2人以干扰在线监控设施罪被判刑,企业也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责令停产整治,重罚55万元。
企业“自巡查系统”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动态反映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安全风险状况,是企业环境精准高效治理“情报中心”和“指挥中心”,大大激发了企业自我查找问题“源动力”,大力推动环境监管“从人防到技防、从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转变。
目前,湖州市已纳入自巡查管理企业606家,涉及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口1371处、危废仓库422处、一般固废仓库401处、应急池285处、应急阀门220处,派发并完成自巡查任务件,有效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环境问题,同时在环境矛盾化解、服务企业发展、违法行为发现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2021年企业自巡查系统将拓点扩面,继续开发新功能,进一步强化环境数据分析运用,不断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能力提升、监管手段迭代更新。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
图源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编辑 | 邵甜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晏利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