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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
当地时间22日
日本政府宣布
将从8月24日开始
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海洋
东京电力公司当天也公布了
排放的详细步骤
按计划,排放前在处理过的水中加入大量海水,如果确认浓度降低到预想的水平,将在17天内排放第一批共7800吨核污染水。2023年度预计排放约3.12万吨,氚总量为5兆贝克勒尔,约为东电年计划排放量上限(22兆贝克勒尔)的两成。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至少要持续30年
“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
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之国介绍,从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到2021年,核污染水大概已经累积了138万吨,并且每年递增。“因为日本从未披露真实数据,估计现在大概有150万吨核污染水,排放时间可能长达30到50年。”
高之国表示,现在国际社会最担心的是核放射性元素和物质进入海洋环境。日本一直在做出“问题只在于氚元素”的误导,但世界上很多科学家都有一个共识,就是核污染水里含高达64种核放射性元素,并且七成以上都是超标的,多核素设备难以完全处理。
高之国:这些放射性元素进入海洋环境生态后,氚可能还不是最危险的,对人类、对海洋生物影响危害最大的是碳-14和碘-129。碳-14的半衰期约5000多年,碘-129的半衰期更长。碳-14会在海洋生物体内聚集,碳-14聚集的丰度或浓度可能是氚的50倍。
日本专家:福岛核污染水排海
后患无穷
日本工程技术专家后藤政志从事核反应堆安全壳设计,一直关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动态。他认为,经多核素去除设备处理的所谓“处理水”,不仅含有无法清除的氚,还含有多种其他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的危害不可小觑。
后藤政志表示:“比如铯会对甲状腺产生影响,锶会侵入骨骼,即使微量也会对局部器官产生很大破坏,发生局部癌变的风险增大。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风险完全被忽视,这是很大的问题。”
后藤政志认为,对于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来说,应该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
后藤政志:日本政府强调排海是安全的,这很荒唐。另外,单方面决定排海违背民意,希望日本政府重新考虑排海以外的方法,悬崖勒马现在也为时不晚。
外交部:
强烈反对日本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已提出严正交涉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8月22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中方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放计划启动前就加强了对日本食品的进口管制,22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启动排海,中国是否考虑出台新的管制措施?若今后日本政府向中方提供相关专家有关核污染水排放的建议,中方会不会接受?
汪文斌:中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有关部门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我们强烈敦促日方纠正错误决定,撤销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善意沟通,以负责任方式妥善处置核污染水,接受严格国际监督。
8月24日起,香港将禁止
日本10个(都)县水产品进口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日在微博官方账号发文,指日本政府一意孤行向大海排放核污染水,这个史无前例、长达三十年的大量排放核污染水的决定和做法,不顾对食物安全所造成没法排除的风险和难以恢复的海洋环境污染及破坏,是不负责任的把自身问题强施于他人身上,他表示强烈反对。
李家超表示,香港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是特区政府的首要考虑。他已即时指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及相关部门立即启动进口管制措施,保障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市民的健康。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表示,因日方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特区政府将于8月24日起,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舄、长野、埼玉这10个都县的水产品进口香港,当中包括所有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品、海盐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
同时,香港食安中心将加强检测日本食品,环境局每天将公布食品、水域等辐射检测结果。
澳门宣布8月24日起
禁止日本10个(都)县水产品进口
日本政府宣布将于近日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入海,澳门特区政府22日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为保障澳门的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特区政府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从2023年8月24日起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千叶县、枥木县、茨城县、群马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及东京都共10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等。
澳门特区政府表示,日方在未与邻国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决定将核污染水向海洋排放,是极不负责的行为。特区政府高度关注事件,市政署一直和国家海关总署、拱北海关保持密切联系,亦已和香港食安中心建立了通报机制。
澳门市政署亦会加强巡查市面零售店,主要针对由日本其他地方进口无需检验检疫的副食品,如大米、紫菜、茶叶、零食等预包装食品,以手提辐射仪进行检测,并抽取食品样本进行放射性核素检测。为提升资讯透明度、加强科普教育,市政署从明日起将开通核检食安专题网页,除每天公布辐射检测数据外,还会通过图文包、帖文、短片等向社会进行科普宣传。
铤而走险、顶风销售
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国家早已明令禁止
进口这一系列的食品
尽管如此
还是有部分商家
铤而走险、顶风销售!
对于明知故犯的商家
除了处罚还有哪些措施?
据深圳市场监管部门,如商家进口来自日本这十个县(都)的食品并进行销售,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