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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市、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 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 30 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制,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水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排出市外;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 6 月至 9 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