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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2008年—2012年,公司只为我缴了工伤保险。现在公司破产了,我找不到合同,银行打印的清单只有转账信息,不能证明是工资转账。请问,我怎么才能补缴社保?
答复:您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才可以补缴社保费。
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19〕13号、鲁人社字〔2019〕2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咨询:我在烟台工作13年5个月,请问,我如何查询自己缴这么多年的保险情况?
答复: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社保信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官网查询:第一步:系统登录界面。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点击“个人服务”一栏中的“社会保险”→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第二步:新用户注册。在“个人用户登录”界面中左下角选择“新用户注册”,输入正确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设置好查询密码、验证码、手机验证码进行新用户注册。第三步:用户登录。在“个人用户登录”界面中输入相应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