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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污水
核污染水,即高温堆芯与海水直接接触,可以把冷却海水大量地重水化,产生200多种具有剧毒的强放射性同位素。当前尚无可靠的科学文献证明此种强放射性的事故水可以被处理到与日常营运废水相同的清洁标准。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元素半衰期短则十几年,最长的能有数千年。
2、核废水
核废水,一般是指核电站排出的废水。例如,一些大型的核动力电站主要把核能变成热能再转化成电能,由于发电功率和发热量巨大,核电站需要海水、湖水或者河水等大量水体进行循环冷却。这些水体主要是用来冷却发电以后的饱和蒸汽,其冷却过程是通过换热系统进行交叉循环,根本不会与发过电的铀燃料进行直接接触。
核污水的处理方式:
1、浓缩固化法
将核污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浓缩到固体形态,然后进行固化处理,最终形成固体废物。这种处理方法可以使核废料体积小,易于存储和处理。
2、高温蒸发法
将核污水加热到高温,使其蒸发为水蒸气并去除其中的放射性物质。处理后的水蒸气可以通过进一步处理得到高纯度的水和放射性物质。
3、吸附分离法
使用吸附剂将核污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吸附在其表面,然后将吸附剂进行分离和处理。这种处理方法可以使废物易于贮存和处理,且对环境污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