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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企业投资主体
企业的投资主体一般有三种类型:自然人直接持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合伙企业持股。
一般企业在初创期的时候大多会选择自然人直接持股,主要原因是注册手续比较简便、成本低。
但是当公司发展的一定规模的时候,企业账上就会形成累计盈利,形成未分配利润,当企业需要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资本的时候,个人股东就会面临一个比较高的税务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免缴企业所得税。
所以,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公司形成了稳定的盈利,大股东需要长期稳定的持股,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更适合公司大股东长期稳定的控制公司。
那什么时候适合以合伙企业的方式持股呢?一般是企业需要进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
当企业需要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如果是个人直接持股,会存在一个控制权分散,转让手续繁琐的问题,如果是以有限公司持股,又会存在一个税务成本过高的问题。
而有限合伙企业就可以很好的规避上述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只出资而不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对普通合伙人并没有要求出资的数额但规定由其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同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是“先分后缴”的纳税方式,由合伙人在取得分红时直接纳税。
既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同时也能起到很好的节税效果。
二、分析投资主体的注册地点
我们从投资主体方面可以看到,大股东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对公司控制权,股权架构的稳定,利润分配的节税效果方面都非常有利。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时,如果公司账面上有净利润,股东需要转让股权,对转让所得将涉及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大股东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背后的实际股东,从转让所得中取得分红时,还需要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涉及到双重税负的问题,税务成本比较高。
那怎么样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税务痛点呢?就是在投资主体选择注册地点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这一点,要选择在有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返还政策的地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定期的税收返还政策,就可以大大降低税负成本。
另外,除了考虑税务成本以外,作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业务方面也要保持与入股公司相一致的经营范围。
三、分析股权调整的时间
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时机非常重要!
这里我需要重点强调下,企业在调整股权架构的时候,一定要重视调整的时机,千万别随心所欲,想转就转,这样会造成非常高的税负成本。
以下四种情况,是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
(1)公司在盈利之前,及时调整公司的股权架构。
一家公司从初创到形成一定规模,公司也会有一个形成盈利的时间段,当公司有想要调整公司股权架构的想法时,要首先考虑下公司接下来是否会有稳定的盈利,最好在公司盈利之前,就把股权架构调整好,不然,如果等到公司账面上已经形成了累计盈利,再转让股权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公司名下有大量不动产)。
(2)拟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之前,及时调整创始人的股权架构。
(3)计划引入外部投资人之前,先及时调整原始股东的股权架构。
引入外部投资人之后,公司会产生估值溢价,公司的估值会升高。很多公司在计划引入外部投资的时候,会首先引入外部投资者,再一起调整公司原始股东的股权架构,这样是不对的,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调整公司原始股东的股权架构,再引入外部投资者,逐步升高公司的估值。
(4)计划对公司股份制改造前,首先调整公司创造人的股权架构。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四、分析公司已经发生的股权调整
一般一家公司通过企查查等三方平台,可以清楚的看到公司以往已经做过哪些股权调整,可以跟公司股东索取工商变更资料,税务登记备案资料,具体来分析公司在变更的时候工商、税务手续是否完整,有没有存在税务可能追缴税款的风险,及时处理、规避风险。
今天通过四个方面大致跟大家讲解了,如何快速了解一家公司的股权架构、怎么样去分析它可能存在的税务痛点。具体我们在分析的时候要多与公司股东沟通,了解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在出具方案的时候与企业未来的发展相衔接,真正为企业规避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