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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两客一危”车辆
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
烟交执法函〔2023〕7号
市直有关道路运输企业,支队有关科室站所、大队: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考核计分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交运管函〔2022〕32号)于2023年1月施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管理,充分发挥动态监控在行业监管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的通知》(鲁交运管〔2019〕14号)工作要求,支队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进行抽查,发现长期离线车辆37部,其中道路客运车辆35部、危险品运输车辆2部。1月份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情况相对较好,各单位要对长期离线车辆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自2020年以来,道路运输行业特别是客货运企业受疫情影响较重,经营亏损、设备维保不足、人员技能生疏等情况较为普遍。结合近期检查情况,个别企业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监控人员责任心不强,近3成车辆存在长期离线状态,对委托第三方监管传递的问题处理处置不及时,故障设备维修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运输行业回暖复苏,跨区域人员、物资流动性加速释放,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从业人员适任性和运输保障能力等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安全生产不进则退,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确保监控人员在岗在位,及时纠正车辆运行过程中违规行为,强化科技兴安,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效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
二、持续强化联网联控监管
“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是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也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支队各有关科室站所、大队要强化安全监管意识,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根据支队《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直“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坚决各项考核指标不丢分。结合春运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精准实施处罚,特别是动态监控长期离线、班线客运违规站外上客、包车客运违规异地经营、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运营、定制客运不按管理规定和备案事项运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轨迹不完整、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持续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山东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考核计分标准(试行)》调整计分考核标准,对“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大件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鲁运通行码”应用三项工作月度综合考核计分,年度统计汇总。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除烟台金元旅游客运包车有限公司鲁车辆电路故障,缺少维修部件无法正常运行,其余36部车辆动态监控信号已恢复。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针对本次通报反映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动态监控管理方面漏洞,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强化措施落实,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动态监控等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及时反馈车辆处理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视情节重点管理或及时调离驾驶岗位。对行业管理部门下发的指令、通报及时做出响应、处置和反馈,做好动态监控台账记录,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