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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宿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宿城管函〔2020〕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提高我市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雨污水管网正常发挥效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宿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安策咨字〔2020〕25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宿州市主城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泵站2座(拂晓大道泵站2万m3/d、过龙河一体化泵站3万m3/d),新建雨污水管道管径DN500-DN800(涉及道路包括:淮河路、西昌南路、银河二路、拂晓大道、西昌路、浍水路、汴河路、纺织路、磬云路、三号泵站出水管),雨污水管道冲洗及局部改造、贯通(涉及道路包括:宿怀路、纺织路、淮河路、浍水路、胜利路、淮河西路、宿州大道、西昌路)。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71.1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期8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七、请根据本批准文件,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八、请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四制”,加强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十、要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对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必须满足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的要求方能进入污水处理厂,以确保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的稳定。
十一、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请按照《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2020年3月31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