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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宁表示,中方高度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技术工作组就此开展审查、评估。希望工作组秉持客观、公正、科学原则,严格贯彻机构核安全标准,确保核污染水处置的绝对安全。“我们期待机构技术工作组的审查报告,并将进行认真研究。”
毛宁强调:“日本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且将长达30年之久。”
(日本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将7级核事故污染水,处理后,放入大海的国家。是没有先例的。
不再拿中国乃至其他国家,也排放核废水,这件事帮日本也能排,进行合理化了。
注意正常核电站核废水与核事故污染水的区别,核废水和核污水是两码事,正常核电的核废水处理水,与7级核事故非核电站的核污水处理水,也是两码事。不管,你们拿出多少证据,证明,这两个处理水,里面的内容有多一样,也没用。你们科普,不要无视7级核事故这个客观事实。
只要7级核事故在这,那么这个7级核事故污染水的处理水,就存在未知风险。就算以后,原子能机构,证明这个水,可以排放了,人类要承担的风险,与正常核电站的处理水,是不一样的。)
(30年之久,按照日本资本家的尿性,意味着出问题的概率极高。)
她说,日方迄未就此提供足够的科学和事实依据,没有解决国际社会对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正当性、数据可靠性、净化装置有效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关切。
(日本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可靠。注意,还有外交部没说的,就是日本在这件事情上,进行过多次造假。企图蒙混过关,骗到排放许可。)
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去年发表的评估报告表明,日本的排海方案存在与机构安全标准不符之处。
(去年的评估,日本还是不合规。)
毛宁说,中方关切地注意到,去年7月,日方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仍在仍在开展审查、评估的情况下,就正式批准了核污染水的排海方案。前不久,日方在机构技术工作组赴日审查前夕又单方面宣布将于今年春夏期间排海。
(原子能机构还在调查,日本已经宣布自己要排放。)
”这种我行我素的举动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日方到底重不重视机构及技术工作组的权威?是不是要为工作组的评估审查人为设置时限?是不是已决议不管评估结果如何,都将按单方面计划排海?”毛宁强调,日方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出负责任的回答。
“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各方的合理关切,以科学、公开、透明、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并接受严格监督,切实保护海洋环境和各国民众的健康权益,在同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之前,日方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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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体的可以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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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日本真的能做到,它们承诺的那样,是可以排放的。
但,日本在这件事情上,一直以来的表现,都告诉着人们,它们做不到。
所以,如果到了不得不让日本排的地步。
必须派人在那边,时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