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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保监局相关处室,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 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 数据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人身保险公司逐月报送6个增量批次 标准化监管数据,共207.81亿条,约24. 81TB,数据总体错误 率 2. 1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从2021年6月《关于近期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 报送情况的通报》(银保监非银检函〔 2021〕102号)印发以来, 大部分公司能够积极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数据 治理,数据质量总体水平显著好于去年同期。但仍有少数公司对 监管数据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能力还有待提 升,数据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填报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具体问题见附件)依然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为切实提高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提升公司数 据治理水平,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数据报送工作。各人身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 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在必要的人员和资源保障基础上,进 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方法,优化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的质 量保证机制,确保数据报送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 和及时性。同时,以该项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加强数据治理,提 升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促进管理提质 增效,确保风险有效控制。
(二)及时整改现有问题。本次通报只列举典型问题,未被 通报的公司并不代表报送数据已尽善尽美,各人身保险公司都应 以监管数据质量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自身标准化监管数据 及报送工作开展自查评估,并针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 节及时整改。被通报公司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 相关情况报送至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和银保信公司。
(三)加强数据报送指导和数据质量检查。各银保监局应加 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必要时采取约谈、提示函、现场检查等方式, 督促辖内人身保险公司做好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工作。
(四)协助保险机构加快整改。银保信公司要协助人身保险 公司完成数据整改及重报、补报等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质量 检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
(五)建立数据质量定期通报制度。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将 定期对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质量进行通报,并重点关注 屡次被通报、整改不及时的机构。
附件:人身保险公司标准化监管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数据报送不及时
在2022年1月份至6月份的数据报送期次中,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不同程度 的迟报问题。
二、填报内容不完整
(一)部分数据项应填未填
1.保单佣金信息表中,个人保单的“个单保险险种号码”为 空值。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2.个人保单表中,终止保单的“保单终止日期”为空值。民 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问题。
(二)填报为默认值
1.个人客户信息表中,“国籍”全部填报为未记录。中美联 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