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中华视窗

咨询热线

400-123-4657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司动态

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添加时间:2024-02-17

/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在期限内对劳务派遣工的一个考核,单位考核派遣员工是否符合用工,员工考核单位是否适合自己发展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试用期。劳务派遣工的试用期是两个月。你知道在试用期间员工的工资是如何结算的吗?下面【广东招才通】小编和大家介绍。广东招才通服务热线—。

一、劳务派遣工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其实在劳动法中对于试用期的工资都早有规定,根据了解劳务派遣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广州的最低标准为1895,那么广州的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1895元每月。

劳务公司考核表_劳务公司怎么动态考核_劳务考核动态公司怎么做

二、劳务派遣工试用期内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而《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也就是算单位应该在试用期内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但是在现实工作中,不要说是派遣员工了,就算是也的正式员工也有很多企业是等员工过了试用期才帮助缴纳社保的。其实企业这样的做法是要改改了。

三、劳务派遣工试用期辞职工资结算?

派遣人员在试用期间辞职时间就短很多,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天期满,劳务派遣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结清工资给派遣员工。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邮箱:admin@nxdls.net

电话:400-123-4657 传真:+86-123-4567 地址:浙江 温州市 温州大道欧江大厦26188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4 中华视窗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ICP备案编号:粤I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