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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杨玥)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污水费收费标准相关文件精神,10月11日,市发改委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消费者和专家代表等31人,召开市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据了解,我市污水处理工程于2007年5月建成投入运行,并于2015年初进行升级改造及中水利用项目,目前,市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城市生活污水4万立方米、生产中水约3.8万立方米左右,出水水质已达到一级A标准。但由于污水处理国家环保执行标准的提高、原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落后和设备老化运行增加等情况,我市污水处理厂已出现亏损运行,加之相关关于污水费收费标准文件要求,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已势在必行。
会前,市发改委组织31名代表实地考察了市污水处理厂和金昌沃力宝有机肥业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污水、污泥处理流程和工程工艺。
在随后召开的听证会上,市排水管理处就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出两种调整方案:第一方案是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00元,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1.00元调整到1.40元;第二方案是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1.00元,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1.00元调整到1.50元。根据省发改委相关文件,市发改委提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0.8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立方米由1.00元调整到1.40元。
参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将根据各位代表的意见,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研究论证,并确定最终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