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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业
企业资质和部分从业人员资格全程网办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第722号令),持续深化我省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自2021年1月11日起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部分从业人员资格实行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涉及事项统一实行“零接触”全程网上办理,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方式
请各企业及个人认真学习建筑业企业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非注册类人员业务网上办理指南(详见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办事大厅)后,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办理业务;个人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下载“云南建管”APP办理业务。
三、有关要求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全程网办方式取得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复核纸质材料、组织现场核查等方式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资格证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从业人员管理,请持证人员于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云南建管”APP对本人持有的注册和非注册人员证书完成实名确认,逾期或有异议的将标记为“异常”状态(企业资质申报或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异常”状态人员),企业或个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滇池路1499号昆明二建建设有限公司大楼二层;电话: )复核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周,0871-;舒春艳,0871-;技术支持电话: -、0871-。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