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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街52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五通桥区金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通桥区金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金江村2组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海盛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五)排污口概况:
1、入河排污口位置:五通桥区金粟镇金江村2组,厂区西南侧约100m岷江左岸。
2、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52'35",北纬29°19'03"。
3、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
4、排放方式:连续。
5、入河方式:管道。
6、排入水体情况:排入水体为岷江。
(六)主要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采用"改良型A2/O-MBBR+滤布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工艺",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量近期为0.12万吨/日,入河方式为项目尾水通过管道排放,受纳水体为岷江。处理后排水水质(CODcr、BOD5、总磷、氨氮(以氮计)、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其他未列入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每年排入岷江的污染物总量限值为:CODcr:13.14t/a,NH3-N:0.657t/a,总磷:0.13t/a。
2、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禁止接纳处理工业废水。
3、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1995)(.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加强运行期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应按国家规定安装COD、NH3-N、TP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和水量自行监测。
6、入河排污口竣工后,应及时申请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五通桥区西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民权村2组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海盛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五)排污口概况:
1、入河排污口位置: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民权村2组,厂区东南侧约150m沫溪河右岸,西坝电站(友兴电站)坝址下游约100m。
2、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47'26",北纬29°22'34"。
3、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
4、排放方式:连续。
5、入河方式:渠道。
6、排入水体情况:本项目排入水体为沫溪河。
(六)主要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采用"改良型A2/O-MBBR+滤布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工艺",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量近期为0.1万吨/日,入河方式为项目尾水通过沟渠排放,受纳水体为沫溪河。处理后排水水质(CODcr、BOD5、总磷、氨氮(以氮计)、总氮)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其他未列入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每年排入沫溪河的污染物总量限值为:CODcr:10.95t/a,NH3-N:0.548t/a,总磷:0.1095t/a。
2、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禁止接纳处理工业废水。
3、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1995)(.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加强运行期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应按国家规定安装COD、NH3-N、TP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和水量自行监测。
6、入河排污口竣工后,应及时申请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五通桥区石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方嘴村1组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海盛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五)排污口概况:
1、入河排污口位置:厂区南侧顺沫溪河下游约250m处左岸,石麟电站厂址(尾水出口以下)约110m。
2、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43'51",北纬29°22'26"。
3、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
4、排放方式:连续。
5、入河方式:管道。
6、排入水体情况:本项目排入水体为沫溪河。
(六)主要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采用"改良型A2/O-MBBR+滤布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工艺",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量近期为0.05万吨/日,入河方式为项目尾水通过管道排放,受纳水体为沫溪河。处理后排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每年排入沫溪河的污染物总量限值为:CODcr:9.125t/a,NH3-N:0.9125t/a,总磷:0./a。远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禁止接纳处理工业废水。
3、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1-1995)(.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加强运行期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应按国家规定安装COD、NH3-N、TP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和水量自行监测。
6、入河排污口竣工后,应及时申请我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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