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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4个核反应堆不同程度受损,其中3个反应堆发生堆芯熔毁。
核电站不得不引入海水冷却受损堆芯,海水与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及雨水,形成了大量放射性核废水,目前这些核废水暂时被存放在1000余个储蓄罐中。
东京电力控股株式会社宣传部发言人今井贤树曾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储水罐容量是137万吨。
过去的10年里,福岛核电站每天需要向反应堆注入150吨冷却水,再将这些核污水存放起来,目前堆积的核污水已经超过130万吨。
2019年9月,日本环境大臣首次表态,福岛核废水“除了果断排放之外没有其他选项”
2020年10月,日媒又曝出“日本政府认为将核废水排放入海几成定局”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要将福岛核电站储存的100多万吨核废水排入太平洋。
对于核污染专业性的问题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论,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如此大规模的核废水排放和由此可能引起的生物/环境问题是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多么保守的处理措施都不为过,在这一点上德国政府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面对核泄漏风险,德国政府答应将用12的时间,在2022年底前将位于德国境内的所有核电站及核电设施陆续关闭。
我想要说的是面对此类事件,事件当事人和周边国家及民众完美体现出了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效应。
外部性的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的,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生产者或消费者)在自己的活动中对旁观者的福利产生了一种有利影响或不利影响,这种有利影响带来的利益(或者说收益)或不利影响带来的损失(或者说成本),都不是生产者或消费者本人所获得或承担的,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
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社会脱离最有效的生产状态,使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很好的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
我们来看当事人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为何决定排放核废水:
据新京报报道:日本此时决定排污入海,一方面是因为核废水处理问题的确“迫在眉睫”。东京电力公司表示,预计到2022年秋季,储存罐容量将会达到极限。当地时间4月12日,菅义伟表示,解决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中不断增加的核废水一事,已经是“不能推迟”的课题。考虑到让日本国内外对安全性问题达成理解,日本政府将从科学角度出发进行说明。
另一方面是因为排污入海是最经济、最快速的方法。从2013年开始,日本政府曾成立污染水处理对策委员会和“ALPS小组委员会”,评估不同处理方法后,认为排污入海是最便宜、工期最短的方法。
那么当事人真的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吗?我们很容易得出答案,不是的。
日本经济产业省就曾提出蒸发释放、电解排放、稀释入海、地下掩埋以及注入地层等五种方案。不过,出于操作成本等原因,部分方案被舍弃。
考虑到去除放射性元素的困难,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海洋化学家布塞勒建议可以继续采用储存的方法,等待放射性元素自行衰变。在福岛核电站之外建造更多储蓄罐,储存60年后,最难去除的氚的衰变率将达到97%,它会被自然去除。
另外,俄罗斯专家曾经建议在日本再扔一次核弹,彻底解决问题。(抛掉感情色彩和政治问题,从人类角度出发,这没准还真是最优解,)。
所以当事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完全是因为真的耗不起、花不起钱了。但是这样做以后所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却需要众多民众及地球生物来共同承担。
试想,如果我们真的把地球当作一个大家庭来看的话,你会往自己家水缸里倒一滴这样的核废水让家人们喝下去吗?答案不言自明。
所以东电公司和日本政府的最终答案,不会是全世界民众和生灵的最优解。
在面对这样的负外部性事件时,缺少国际合作与管控无疑是当今世界需要面临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