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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9]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望江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皖
2.2 项目名称: 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 望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南侧预留用地
2.4 工程概况:望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5万吨/天,主要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混凝沉淀+兼氧FMBR+深度处理,占地面积约48亩。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日均值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一级A类标准(经第三方监测单位水质检测合格)。
2.5 最高投标限价:可研估算价为人民币23573.97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采用设计、采购(含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方式,由承包单位承担从厂内污水进水井(不包含厂外管网工程、污水泵站及电力)至污水处理厂出水泵站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招标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通水试运行达标,稳定连续运行一个月。
2.7 计划工期:2019年12月31日前试运行。
2.8 招标类别:EPC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 -,联系人:秦莉。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 6 月 13 日至2019年 6月18 日17:30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8605/)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