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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黄天阳 东营报道
近年来,东营市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黑臭水体清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即“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6月8日,东营市水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东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唐永国发布并介绍《东营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唐永国介绍,2021年10月25日,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干杰提出深入推进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即“两个清零、一个提标”;10月31日,省委办公厅要求编制“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2022年4月1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东营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东营市水务局成立了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技术指导组,统筹指导全市开展调查摸排、技术方案论证、工程实施等工作。就市级“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技术指导组来说,东营市在全省是最先成立的。去年11月以来,东营市技术指导组积极与省住建厅沟通对接,编制印发了《东营市城市雨污分流改造技术指南》,组织骨干技术人员赴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嘉兴市等南方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并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东营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先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5月23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实施。
2022年,垦利区、广饶县完成整县(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23年,全市全面完成“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全市完成59.7公里市政和1155个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清零;10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东营市将提前两年完成省定“两个清零、一个提标”目标,东营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高出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
同步实施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别排放,逐步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其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目前,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初步整治,下一步主要是巩固前期治理成效,开展动态排查,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整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健全完善长效管理体制和水质定期监测机制,防止返黑返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既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新增工艺单元、优化工艺流程、加强管理等方式,将出水水质提标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由原来的一级A提高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将再生水利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做到应用尽用、能用全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2022年-2023年,东营市水务局将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2024年,开展全面评估,进行巩固提升,保证工作成效。
东营市级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水务、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专组。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内投资等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广特许经营、PPP等建设运营模式。建立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工作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缓慢、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22年,东营市计划完成50.06公里市政和528个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垦利区、广饶县计划整县(区)制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截至目前,东营市“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31亿元,总体形象进度为33.2%。其中,城市黑臭水体已实现动态清零;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已完成12.17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24.3%;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已完成202个,完成年度计划的38.2%;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均已开工建设,总体形象进度达25.8%。
下一步,东营市水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细化实化工作任务,主动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工作推进合力,创新实干,事争一流。加快工程进度,督促各县区、开发区健全工作清单,完善推进台账,严格落实市级制定的调度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全力推进。严把工程质量,督导各县区、开发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方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