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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阳泉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污水处理运行污泥堆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运行污泥堆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S公-2018-134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包,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1、采购内容:污泥处置24000吨。
2、范围包括:污泥装袋、无害堆存、污泥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采购预算:元
四、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有机废弃物处理或污泥处置资格;有污泥堆放场地及环保相关手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参加招标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加招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需同时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5)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专用票据或第三方代缴机构出具凭据)及2018年近三个月企业纳税凭证(营业税、增值税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原件);6)2017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原件);7)如有近三年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8)其它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户名: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
账号:5
联系人:穆超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08:30-09:00)(逾期送达拒收)
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09:00
3、地点: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92号阳泉广播电视大学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