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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yi局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
一、污水排放标准:
1、病医院和病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机构和其他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cheng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机构和其他所有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2类水域和3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机构污水。
5、带病房的综合机构,应将病房污水分开。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二、处理标准
3.1、机构污水排放标准 (-2005)
3.2、《cheng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
3.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3.4、《污水排入cheng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18-86)
3.5、《cheng镇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3.6、《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3.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90)
3.8、《cheng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96)
3.9、《给排水工程概预算与经济评价手册》
三、处理原则
1、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减量化原则。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 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考虑综合性医院和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实验室废水含有酸、碱、污染物、重金属离子、病原微生物,PH 值变化幅度大,COD 浓度高,主要分为三大类:
1、废水:主要来源是实验试剂、溶剂;
2、无机废水:主要来源是酸碱试剂、重金属试剂;
3、生物致病废水:主要来源是微生物、血液生化实验,血站、疾控中心等;
实验室废水处理器适用于检验、化验分析任务的单位实验室化验室,在检验分析化验中产生的含无机、致病菌、微生物的复杂废水废液,过期废液等水污染源,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适用含有以下性质成分的实验废水无害化处理
2.1、废水来源:在实验中样品前处理、样品制备、试剂标液制备、仪器设备反洗、容器器皿清洗以及跑冒滴漏等产生的综合废水;以及过期的废液。
2.2、实验室综合废水成份:无机物类、物类、微生物类废水等;
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供应
三、处理工艺流程
实验废水收集管网——原水收集——电解处理——调节处理(PH调节、臭氧、COD降解、絮凝沉淀)——MBR膜处理——紫外处理——精细过滤处理——排放
具有污泥干化装置/措施
具有预留安装多参数在线监测传感器装置
四、处理能力:300L——5T/day(实验室正常工作时间段:8—12小时)
实验室废水含有酸、碱、污染物、重金属离子、病原微生物,PH 值变化幅度大,COD 浓度高,主要分为三大类:
1、废水:主要来源是实验试剂、溶剂;
2、无机废水:主要来源是酸碱试剂、重金属试剂;
3、生物致病废水:主要来源是微生物、血液生化实验,血站、疾控中心等;
检验检yi局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