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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从靖远路街道办了解到,掌上兰州《翔哥帮忙》报道榆中县供热站的问题后,物管办立即介入调查认为供热站不退费是不合理的。对此,供热站给物管办回复,要在5月中旬上会研究决定是否退费。
除了收滞纳金和不退费的问题,合作新村有业主反映,榆中县供热站“偷换”供暖计量表,并收取业主费用。“我们的计量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榆中县供热站拆了,还让住户掏2200元安装他们的计量表。”住户白先生称,在2012年之前,是另一家单位为合作新村供热,效果一直很好。不知什么原因,2015年榆中县供热站突然负责起该小区的供暖,并私自拆卸了住户用了不足5年的供暖计量表。
“该小区为兰州市节能减排试点项目,由兰州市住建局牵头统一进行分户热计量改造,计量表都是经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白先生不明白榆中县供热站为何要换表,而且让住户掏钱。
住户发现,榆中县供热站曾和有关公司在计量表安装上产生过纠纷,引发诉讼。榆中县人民法院(2018)甘0123民初425号民事判决书上显示,榆中县供热站安装的计量表达不到“供热管理部门对每位供热用户的用热情况进行分户计量、集中处理数据、计算和打印每户热费账单的要求”。
法院判决书
29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榆中县供热站张姓负责人,他称榆中县供热站是榆中县住建局下属单位,收费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的,至于是否给业主退费,到5月中旬才能决定。对于换计量表一事,他解释是住户之前的计量表经检测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