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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婺源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法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县委“大抓基层年”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治执法顽瘴痼疾,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茂强
副组长:吴春兴 黄丽敏 王根久 余幸福 俞宇清
姜虹兰 胡国强
成 员:项月园 江一帆 叶健民 汪晓苏 沈东兴
洪 伟 江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执法监督股,汪晓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宣传(4月24日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动员。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发动,在基层执法场所、道路客货运输场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告示,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及投诉举报方式,大力营造氛围。综合运用信访投诉、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28交通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扩大专项整治线索来源渠道。
(二)自查自纠(4月 26 日前)。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对2022年以来相关工作开展自查,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形成自查报告。
(三)集中整治 (9月5日前)。坚持边查边改,祛疴治乱,从5月1日开始,每月对收集的线索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收集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于次月8日前将情况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成效(9月20日前)。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实地督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及执法人员、专家和经营者意见建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治实效。
(五)总结提升(10月5日前)。及时总结此次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研究制定治本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对所有整治问题,以报告附件形式形成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效举措),10月5日前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专项整治责任,全面部署、加强统筹、全力推动,确保行业系统内问题查摆和整改到位。局直属机关纪委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做好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突出整治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对后续处理情况,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