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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政府安委会《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和晋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强力治理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根据区政府安委会《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城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冯晓伟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志刚担任。成员由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区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晋阳兼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切实做到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坚持“两个至上”,扛稳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两个绝对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
(二)强化履职尽责。
4.严格落实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贯彻“放管服”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有效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
7.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8.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组织深入摸排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建立“五个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9.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进建立健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推动问题隐患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0.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2022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大检查贯穿全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突出基层一线和结果运用,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1.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对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2.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
13.公路运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动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14.水路运输。加强涉客船舶安全监管,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严格水路运输资质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严厉查处船舶配员不足、超载、超员、冒险航行、带“病”航行、人员不穿救生衣乘船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15.公路危险货物运输。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依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16.公路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深入推进公路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加强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大型沉井围堰作业、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17.铁路沿线领域。认真贯彻《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强化铁路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常态化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合铁路部门加快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
(五)强化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18.加强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强化研判预警。
19.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跟踪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建议。
20.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强化应急处置。
21.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厅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应急值班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
22.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机制。
23.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全力做好重要生产、生活和能源、防疫物资运输等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坚决避免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四、时间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10日前,区交通运输局要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一是全面自查自改(5月1日至5月31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并对本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条逐项全面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自改情况要经主要负责签字确认后按照分级监管原则上报市、区交通主管部门。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5月1日至11月30日)。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本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做到100%全覆盖。市局督导组将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本级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区级监管企业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局督查组,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区交通运输局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方案制定、安排部署、抽查检查、工作调度、专题会议、挂牌督办、台账管理、信息上报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三是强化分类整改(5月1日至11月30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于机构调整、班子强化、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安全保障等体制问题,各单位要纳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对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等机制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企业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单位要继续按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七项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司法处理、监察审查,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并在11月底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方案,明确带队领导,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真正做到治理重大隐患、查处突出问题、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新媒体等的宣传优势,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进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加强工作纪律。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扎实深入、务求实效,严防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检查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将“一小结、一清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小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任务清单)报局安委办,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