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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日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有群众举报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在作业时散发臭味,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7月16日,接到办件后,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和海口市水务局对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展开现场督查,推进臭气提标改造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年底建成。
据了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分为一、二期,负责向海口市中心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其中,一期工程于1999年建成投产,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由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二期工程于2009年底完成建设,2014年正式运营,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0万吨,由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一、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污水处理厂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近年来,随着海口城市的发展建设,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周边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小区、学校和公园。为解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与周边住宅区的矛盾,降低臭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18年以来,海口市水务局和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督促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对厂区内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储泥棚加装生物药剂喷淋除臭系统、更改储泥棚开门朝向并进行密封、重新规划污泥外运线路、浓缩池及厂区围墙加种苗木进行绿化隔离等措施,多措并举使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气体排放优于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尽量将污水处理厂臭气降到最低。
为从根本上解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海口市委市政府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投资约1.5亿元启动了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建设,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2002)。
“该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7月16日,海口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系统除臭工程正在由海口水务集团和北控水务实施建设中。
同时,在确保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不停产、不减产的情况下,海口市水务局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同步推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和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除臭项目建设;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密切监督污水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管理过程,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周边居民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消除周边居民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