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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颁布后,环保执法力度越来越强,通过北京、浙江等地区以及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等等可以看出,环保“法”之利器威力初显,罚款金额屡创新高。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责任人的违法排污行为被处罚,有的甚至被刑拘,严格执法,让不少环保企业看到更多发展机会。
但我们也同时看到,如此强有力的《环保法》实施,其实是一把双刃剑。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总编傅涛曾在“2015水业战略论坛”上指出,《环保法》不仅加大了工业企业的排污风险,也加大了环保企业的运营风险。对于环保企业来说,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导致未达到环境治理效果,以及在治理期间偷工减料、不认真运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甚至包括大牌的环保企业、上市公司等也会屡屡上榜在违法黑名单。这足以说明,在发展中如果不能提升自身运营水平,不能从效果出发,环保企业也将成为环保执法利剑之下的惩治对象。
“水十条”和“环保法”等政策法规促进的环境治理效果标准,必然会对环保产业发展产生足够影响,技术企业需要适应这样的变化,最终跨入到效果时代。在此背景下,环境企业要如何生存?“2015(第九届)环境技术产业论坛”将邀请几十位政府领导、行业专家及企业老总也出席论坛现场,就这一话题分享观点、展开讨论。
附:2015年上半年媒体报道的环境企业污染事件
1、环保部通报21起环境违法案件 2家为污水处理厂
环保部5月29日公开通报21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环保部表示,这21起案件是今年4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重点环境案件,其中,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现多家企业环境违法,中法合资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被罚款近3千万元。此外,海口长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狮子岭污水处理厂(二期)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当地环保部门先后4次罚款27.9万元。
2、绿城水务旗下公司20多次登污染黑榜 招股书未披露
5月29日,《经济参考报》发文,记者调查发现,已开始招股的绿城水务,在报告期内其南宁污水处理分公司下设的多家污水处理单位20多次登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污染黑榜。其中,粪大肠菌群数最高超标达23倍,有的公司竟两次被检出含有剧毒有机金属化合物烷基汞。此外,绿城水务招股书还隐瞒了募投项目整改等多起污染整改事件。
3、湖南25家环保企业存在“环境污点”
5月19日,《潇湘晨报》独家报道《省环保厅公示89家环境不良企业》,名单上竟然有不少环保企业。记者统计发现,目前被公示有“环境污点”的环保企业共计25家,绝大部分是污水处理企业,桑德等企业上榜。其中,6家拟被罚“红牌”,被公示为“环境不良企业”,占89家企业总数的6.7%。
4、环保部通报18家企业环境违法包括1家污水处理厂
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环境保护部当日通报,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和督查,发现包括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在内的18家企业(群)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以及企业群或区域性污染问题。其中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5、浙江卫视再次曝光嘉善县洪溪污水处理厂超标、超容量排放
4月1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再次报道了嘉善县洪溪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超容量排放的问题。嘉善县洪溪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达到5-6万吨,超标排放、超容量排放,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群众反映不断。去年驻环保厅纪检组抽调有关专业人员,对嘉善县洪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但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