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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最新版本为-2015。
认证简介
认证适用于任何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及相关政府单位,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国内实施的认证机构比较多,由国家认监委确定,咨询机构由各工商局确定。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围绕环境方针的要求展开环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环境方针、实施并实现环境方针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对环境方针的实施情况与实现程度进行评审、并予以保持等。环境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要素包括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这些管理要素与企业生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是类似,没有本质区别,ISO 14001标准将它们系统化、结构化,提出环境管理模式。
这一环境管理体系模式遵循了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规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即规划出管理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在实施阶段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上工作原则;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实施与实现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与原则,实现过程与结果的改进提高。
流程
第一阶段,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阶段
这一阶段,组织应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从形式上符合标准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遵循自愿原则,由组织最高管理者决策是否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如果组织决定建立体系,具体应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人、财、物方面的准备。由最高管理者书面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应授权建立相应的机构,并给予人力和财物方面的支持,以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需要。
第二,要做好初始环境评审。这项工作是对组织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分析其风险,以确定控制方法和将来的改进方向。一般来说,要做初始环境评审,先应组建由从事环保、生产、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工作组要完成法律法规的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差距的评价,并形成初始环境评审报告。
第三,要完成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所谓的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就是根据初始环境评审的结果和组织的经济技术实力,制定环境方针;确定环境管理体系构架;确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定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确定哪些环境活动需要制定运行控制程序。
第四,编制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需编制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五,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正式颁布,就标志着环境管理体系已经建立并投入运行。
在体系运行期间,为审查组织的环境管理活动是否已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为确定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组织应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贯穿这些工作始终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员培训。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强调全员参与。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赖于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任何一个员工都不可能游离于体系之外,为使他们都能理解并以实际行动支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必须进行充分的培训,内容从标准,到环境方针,到适用法律法规,到个人职责,到重要环境因素,到体系文件,到作业指导书,到运行记录……
如果组织在建立和实施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可以向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寻求帮助。按照我国规定,环境管理体系咨询机构必须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注册备案。
第二阶段,认证取证阶段。
经过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如果确认其环境管理体系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对组织适用性较好,且运行充分、有效,可向已获得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有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签定认证合同,进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阶段。
认证审核是认证机构受组织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性和运行、保持的有效性进行审核验证,并确定是否向组织发放认证证书的过程。
为接受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组织应做好充分准备,保持体系有效运行。认证机构会派出审核组,审核组将对组织实施认证审核。认证审核包括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在组织完成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开具的不符合纠正并经过审核组验证关闭后,机构经过认证评定,将确定是否批准组织的认证注册和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内,组织要多次接受机构的监督审核;三年后,组织要申请复审,重新注册获得证书,此过程同第一次认证取证。
组织要求
a.组织应向认证机构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信息,对于多现场应说明各现场的认证范围、地址及人员分布等情况,认证机构将以抽样的方式对多现场进行审核;
b.认证咨询是一项收集客观证据的符合性验证活动,为使审核顺利进行,组织应为认证机构开展认证审核、跟踪审核、监督审核、复审换证以及解决投诉等活动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审核、现场审核、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人员等各个方面;
c.组织应建立符合准要求的文件化环境管理体系,在申请认证之前应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充分运行三个月以上;
d.当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出现变化,或出现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性的重大变动时,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将视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换证审核或复审以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e.组织获证后,应遵守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在进行宣传时应仅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出申明,并遵守认证机构有关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规定;在监督审核时认证机构将对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f.组织自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始,应保持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自我评价,并提交组织的三废监测报告及以来的守法证明。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g.组织应向认证机构提供有关与相关方信息沟通和投诉的记录,以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提交材料
除了必须要提供的最基本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 一般还需提供 (环境管理体系)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清单(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使用设备清单
3.人员情况(有无倒班,有无分包,有无季节性用工,及分场所人员情况,在建项目人员情况)
4.生产/加工或服务工艺流程图
5.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包括Q,E,S,F体系)
6.组织机构图
7.厂区平面图(尤其是:污染物排放点分布图)
8.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应对应至各部门、各生产区域的具体设备及工序点)
9.国家、行业及地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清单
10.环境评估监测报告
11.环境守法证明
认证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