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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部署立足司法实际,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工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庆阳市工商联主席何奎建议人民法院应当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对“老赖”加大惩戒力度,工商联将积极搭建平台,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分行副行长吴蔚蓝表示,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建议法院加大涉银行案件的执行力度,预防金融风险。庆阳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刘百琳建议,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培训,引导民营合法经营,深入企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对涉诉民营企业慎重采用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公平公正对待民营企业。中国工商银行庆阳分行行长吕进财表示,支持民营企业是银行义不容辞的义务,工行出台了支持全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政策,放宽贷款审批权限,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贷款种类,对一些龙头民营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庆阳市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万年提出,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对法律法规了解少,希望法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培训,开展送法进企业,出台法官帮扶民营企业等政策;同时,希望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李明院长在认真听取每一位与会人员发言的同时,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做了释明答复。
李明院长指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职责之所在,在发展民营经济,改善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几点关键问题。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地方经济发展与民营企业的关系,这二者关系密不可分。二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树立法治思维,摈弃投机思想,钻空子行为,民营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三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改善营商环境与依法审判之间的关系,树立企业活动预判思维,抛弃盲目投资,不计后果行为。四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支持民营企业与依法打击“老赖”之间的关系,树立公平正义思想,依法打击“老赖”本身就是支持企业发展。五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民营企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建立清白、良性、互动政商关系,通过诉讼规范行为,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
李明院长强调,庆阳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企业家反映的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问题,将在职责范围内公平公正及时解决,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一是全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抓好省法院制定的《甘肃法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的落实工作,并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审理好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保护合法产权,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破产的“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提高审判效率,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二是从制度、机制上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市中级法院将成立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出台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三是希望民营企业家树立大局意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共同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良好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
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分行、企业家协会、国有银行、商业银行、民营企业等23家单位负责人,市中级法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 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