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华夏时报()记者 王潇雨 北京报道
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中国航空运输业正在逐渐开始走出制约其完全市场化的最后一部分屏障,其中就包括机票价格的管控。
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下称民航局)1月5日召开了一次行业会议,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宣贯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具体内容。
根据民航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去年12月17日下发的一份通知显示,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民航运输业更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新一轮民航运价改革已经展开。
根据这一“通知”要求,“5家以上(含5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运营的国内航线,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由民航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运输市场竞争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目录在民航局网站公布。”
此前对于航空公司国内航线的定价机制,按照民航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即普通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最高水平= LOG(150,航线距离×0.6)×航线距离×1.1;高原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最高水平= LOG(150,航线距离×0.6)×航线距离×1.3,而在这一基础上航空公司可以上浮的幅度不能超过25%,下限不受限制。
在这样的限制下,一些国内航线虽然在市场高峰期一票难求,但“航空公司所获得的收益非常固定,但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各家争相打价格战,票价又经常会低得离谱,”一位国有航空公司市场部门人士在与《华夏时报》记者交流时表示。
新的运价机制对符合要求的306条航线(双向)定价机制不再像此前那样设定严格的上限,而是允许航空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节价格。
这已经是民航局连续第二年对航线定价机制进行调整,2016年11月,民航局对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的航线定价权予以松绑,交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定价,当时有大约677条航线成为市场调节价格定价航线。
但对于价格机制改革所可能引发机票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在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看来不必过分担忧。在綦琦看来,“国内民航客运市场竞争比较充分,《通知》只是许可提升最高价格,但是民航客票往往以折扣票的形式成交,有很强的市场价格弹性,再加之来自国内高铁网络对国内民航运输市场的竞争,相关航空公司只会借《通知》提高价格天花板,并不会冒然大面积提价。”
根据此前刚刚结束的中国民航工作会议发布的数据显示,民航业预计全年将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83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5.49亿人次。航空公司在运力方面的增长尤其突出,去年中国民航共引进飞机424架,其中407架为客运飞机,截至2017年底,国内在运营机队的规模达到了3261架,在运营客运航空公司数量接近五十家。
“对航空公司而言,航线的市场化定价好处是资源合理配置,而不是通过涨价来获得更多利益,”前述航空公司市场部门人士表示,“相比此前有严格限定的定价体系,新的定价机制可以让航空公司更灵活设计产品结构,更合理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从而寻求到一个高客座率和高收益率之间更好的平衡点。”
为了在定价机制改革过程中减少混乱,增强监管部门的可控性,发改委和民航局对这两次调整都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限定和监督机制,比如“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保持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的要求,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旅客运价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每家航空运输企业每航季上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济舱旅客无折扣公布运价的航线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不足10条航线的最多可以调整10条);每条航线每航季无折扣公布运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上述航季分为夏秋航季和冬春航季,具体起止日期按照民航局规定执行。”
同时,该《通知》还明确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制定、调整各类国内航线实际执行的旅客运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应当于执行前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和发改委。
《通知》还要求航空运输企业遵守《价格法》《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示实际执行的国内旅客运价以及收取的退票费等各项费用,未予标明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