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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乡花猪原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流沙河镇罘罳峰村
建设单位
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
项目概况
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宁乡市流沙河镇罘罳峰村建设“宁乡花猪原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m2,未新增占地。本次改扩建分区三、分区五和分区六,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质扩容改造,处理全场养殖废水。项目建成投产后二期工程年存栏母猪1750头、保育仔猪6400头、哺育仔猪3100头、育肥猪22500头,全场年出栏育肥猪6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污染主要为施工粉尘、扬尘,施工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场地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建筑垃圾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设置围挡,对裸露地使用防尘布覆盖,对运输车辆加盖;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障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过程的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规范处理;施工完成后采取及时恢复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猪舍内的废气通过风机引至猪舍的除臭系统(喷淋+生物过滤)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气筒外排。堆肥车间为棚架式半密闭结构,通过加强清洁卫生、废气收集后经喷雾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气筒外排、直接喷洒除臭剂除臭、严格控制猪舍、堆肥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中表7的规定;厂界无组织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二)废水: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固液分离机+沼气罐+四级化粪池+混凝反应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生物滤床+高级氧化消毒池+氧化塘”综合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一级标准后优先回用于项目种植区(农作物灌溉期间),在梅雨季节、农作物不需要灌溉期间通过规范化入河排污口排至楚江。
(三)噪声:优选噪声小的风机、水泵等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及厂区绿化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措施。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好氧堆肥后外售给湖南沃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猪、胎盘采用冷冻库暂存,定期运至宁乡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项目应对生猪养殖区、污水管网、集粪池等区域做分区防渗,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严防发生废水泄露等风险事故发生,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3.54t/a、氨氮0.53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宁乡花猪原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