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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创建“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市第六轮“三万”活动和《市“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将积极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清洁家园,建设美丽乡村和社区,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结合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马家店街道办事处“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提高农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水平为目标,按照“点连线,线扩面”的工作思路,以办事处辖区内道路、沟渠、居民区脏乱差为重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营造洁净美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十个一”建设,全面升级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完善“三员合一”运行体系,规范考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环境水平,努力改善农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以办事处辖区内道路、沟渠、居民区为重点,在全处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开展以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重点的“清洁乡村(社区)”活动。
三、工作目标
将全处道路、沟渠、居民区作为全处第六轮“三万”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实现“五个洁净”,即通村道路洁净、河道岸坡洁净、沟塘堰边洁净、公共场所洁净、房前屋后洁净,营造洁净的乡村(社区)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积存垃圾集中清理。对道路、沟渠、居民区的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做到道路两旁、河道岸坡、沟塘堰边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水面无较大的可视杂物和漂浮物。
(二)农村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对全处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杂物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洁净。
(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按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行有机物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处理,无机物定点、定时收集的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减量。
(四)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进行全面升级。各村对垃圾集并房、集并池、垃圾桶进行维修和补充,力争每村配备1至2个垃圾钩臂箱,配备垃圾钩臂车。江口社区要加强垃圾压缩中转站的管理,将污水积液引入下水道,全面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五)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纳管处理。将社区生活污水尽量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归集,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农村污水推广采用建设小型生物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办事处选择一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处理设施试点示范。
(六)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户分类、组清扫、村收集、处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做到有固定垃圾收集点,有稳定的“三员合一”垃圾清扫、清运队伍,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七)开展“十个一”工程。以江口社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十个一”工程,形成完善的污水处理体系、垃圾清扫保洁体系,服务和引领办事处清洁乡村行动,共建城乡一体洁、净、美的大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份在全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工作组,对“清洁乡村”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1月中旬至5月中旬)。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2月5日前完成积存垃圾集中清理任务;2月下旬至5月中旬完成沿线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检查验收各村(社区)“清洁乡村”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各“三万”工作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清洁乡村”活动任务,帮助解决有关设施、设备问题,督促清洁乡村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办事处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要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和社会资金等,为“清洁乡村”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三)动员群众参与。各村和各社区要鼓励和动员村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积存垃圾集中清理、房前屋后环境治理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