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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福州建设局每个季度末都会抽取一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8月2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平台,按5%比例,由系统随机抽取了2020年第四次福州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企业名单,此次共抽取到38家企业,其中1家企业属于第三次已核查,5家企业外迁,还有7家企业已在四库一平台查不到企业资质或者信息了。实际本次核查企业25家。
特别注意的是本次核查名单里有3家企业是因为第二次资质核查中建造师的缘故被列到本次核查来,据说有个别企业因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建造师共用,抽到哪家就注册到哪家,然后恶性循环每个季度都能上榜,要知道公司都是独立的,这种做法要避免。
10月15日福州建设局在其官网发布本次核查的情况通报,“2家材料齐全,1家已自行注销资质,22家材料暂不齐全。(根据建设局官网10月16日公布的企业注销名单里,又有2家主动申请注销)”这22家材料暂不齐全的企业如果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未整改完毕,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将将被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福州资质核查注意事项的要求挺严格的,特别是技术负责人这块。三级企业别想空壳混日子。
以下是官网原文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四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榕建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0年8月28日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平台随机抽取2020年度第四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并于2020年第四季度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本次核查共计随机抽取25家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核查企业),其中2家材料齐全,1家已自行注销资质,22家材料暂不齐全,现我局就核查企业名单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开(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二、处理决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我局于2020年9月1日对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核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核查企业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企业资质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应始终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核查过程中,如有发现技术负责人变更自近6个月内我局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或两名以上建造师注册变更自同一家我局核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则该企业将被纳入我局下一次的资质动态核查。同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实施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必须为业绩实施单位;对出现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经查实为“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局上报省住建厅,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核查企业予以通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除撤回已核查的资质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处理。
专此通报
附件:2020年第四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0年10月15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5日
也许有的人会说既然福州这么严格,哪我迁移到其他地区去,看看下面这个文件把。所以说.......,其实目前注册在自贸区仓山片区的仓山建设局也开展资质抽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