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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

添加时间: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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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提醒您:

【审慎阅读】您在使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环保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免责声明,您一旦使用环保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免责声明各项内容,包括环保平台经营者对免责声明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第一条 上海企事业单位环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环保平台”)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和指导,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开发和运行,专门为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态环境线上咨询和服务的平台。

第二条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环保平台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环保平台经营者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环保平台经营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环保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环保平台保留不经事先通知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第三条 环保平台提供“智能问答”栏目,将通过开通展示、查询等功能,方便公众在线获取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理解及适用等相关信息。本栏目由外部专家通过环保平台提供,相关咨询意见仅代表其机构或者个人,不代表环保平台。

环保平台为用户提供的“智能问答”服务内容,仅供用户参考,由用户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的情形下,环保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环保平台只负责该栏目的信息居间,并不对您所需的任何服务做任何的推荐。环保平台不对您与第三方接洽后所获得的后续服务内容及质量提供担保。

环保平台管理系统_环保平台官网_b2b环保平台

第四条 您可以在环保平台上发布和共享信息,但您应当保证拥有这些信息的合法权利或已经得到权利人的授权。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环保平台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第五条 您明确同意保障和维护环保平台全体成员的利益,使用环保平台服务的风险由您个人承担,环保平台提供的各类咨询、信息查询与居间及其他链接服务,对于您后续接洽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及责任或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各类费用等,环保平台不作担保。

第六条 环保平台的服务以“现有”的状态提供给您,环保平台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也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信息不及时准确、咨询回复的质量优劣及是否正确、您发布的信息能否准确、及时、顺利地传送等。

第七条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平台上的任何内容、信息、软件、产品或服务均有合法著作权及其他权利,环保平台禁止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转售、再次链接、非法使用、拷贝、监视、截屏、展示、下载或复制并用作商业或竞争用途。

第八条 为了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在用户同意并确认下,环保平台的个别板块的特定服务功能会要求用户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入口实名登录后再继续使用。相关登录信息在未经用户同意前,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允许之外,环保平台不会将用户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一方。

当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环保平台披露用户信息时,本平台将根据其要求提供用户信息。此种情况下的任何披露行为,本平台均应免责。

第九条 本平台声明的修改及解释权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所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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