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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市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资质买卖,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强化建设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范围内已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体包括: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乙、丙、事务所资质(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除外)。
二、核查依据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40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60号)等文件规定组织核查。
三、核查办法
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实行网上核查;
2.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被核查企业须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提交资质动态核查受检申请。
四、结果处理
经核查,企业已取得资质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重组、合并、分立及资质增项,不得承揽该类别资质相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企业资质证书。其中: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企业逾期未提交核查申请视为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按以上规定予以处理。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