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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上庄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上庄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3】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基建资金,招标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上庄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工程设计、土建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电、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电安装工程。
设计日处理规模/d,最大处理规模120 m3/h。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食堂、浴室、洗衣房以及卫生间等,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及悬浮物,主要特点是有机物浓度较低,SS较多且含有部分煤粉。出水水质满足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中表1-2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2020)中绿化与道路浇洒水质标准。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平坦镇西上庄村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6招标的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范围为:
1.永久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
2.永久生活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4.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电安装工程
5.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置
6.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配电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01 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市政(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设计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本人签字)或具备环保(给排水、水处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3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具备环保(给排水、水处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4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近5年指:2018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业绩。)
3.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