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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更换,正确设置新的危废标识!

添加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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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的设置。

那么,该如何正确设置新的危废标识呢?

1. 危废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样式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参考样式如下:‍

‍贮存设施标志

环保部标志_环境保护部标志_环保部标准与国家标准关系

‍利用设施标志

环保部标志_环境保护部标志_环保部标准与国家标准关系

‍‍‍处置设施标志

2. 危废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

环保部标志_环保部标准与国家标准关系_环境保护部标志

企业应当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分区标志,应当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察的位置。

环保部标准与国家标准关系_环境保护部标志_环保部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设置示意图

环保部标准与国家标准关系_环保部标志_环境保护部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样式示意图

3.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要求

危险废物标签样式示意图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当明显可见并且易读,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

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

(1)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2)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3)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4)其他包装:位于明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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