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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9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济宁全市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解决当前VOCs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升高的不利态势。按照《济宁市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20年7月6日至1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6个检查组开展雷霆攻坚全市VOCs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检查中发现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泗水县
1、星村镇泗水县星村明亮板材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热压工序配套建设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
鱼台县
2、张黄化工园区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观察口法兰密闭不严,通过便携式VOCs检测仪现场检测,VOCs浓度可达249.3mg/m³;原料罐和配制工序中间储罐呼吸阀直接排空,VOCs未收集处理;配制工段储罐采样口下方残液收集桶敞口放置,通过便携式VOCs检测仪现场检测,收集桶残液无组织排放VOCs浓度达到410.6mg/m³。
微山县
3、经济开发区山东联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裁切工序正在生产,使用手持式VOCs监测设备检测值为120mg/m³,企业未建设调墨间,在车间内敞开式调墨作业,该企业为市级重点VOCs治理企业,现场检查时已安装末端治理设备,但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未实施治理。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