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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再次引起了全球关注。其中核污水与核废水的概念也引发了讨论,只能说一词之差,差之千里!
首先,核废水是指来自核电站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废水,不会接触到核反应堆中的放射性物质,因此具有较低的放射性水平。核电站产生的废水通常包含废水系统中的处理废水,以及系统停机后需要排放的废水。
而核污水是指在核能事故中直接接触反应堆中放射性物质的水,具有高度的放射性。福岛核电站事故中的核污水是指被泄漏,从而与被污染过的地下水、雨水、海水等混合后形成的水。
其次,核废水与核污水的成分也有所不同。核废水在经过严格的处理后可通过管道排出,处理过程中会剥离其中的放射性物质,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而核污水则可能含有未经处理的放射性元素,如碳14、钴60和锶90等。这些放射性元素的不同衰变时间也会影响其危害。
最后,处理核废水和核污水的方式也不同。核废水需要经过多种处理,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以去除或减少其中的放射性物质,使其成为可以排放的废水。而对于核污水,处理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其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更高,处理方式也更加复杂和昂贵。
总之,核污水和核废水虽然都是核能产生的废水,但在产生方式、成分以及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福岛核污水排海引发了全球关注,小日子不听劝组一意孤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是极其自私和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