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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优化工作实施方案.doc

添加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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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优化屠宰企业设置布局,努力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2号),以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6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屠宰行业准入标准,现就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优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及浙江省、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的要求,以提高生猪肉品质量、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为目标,着力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关闭一批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逐步建立起与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消费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竞争规范有序、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生猪定点屠宰体系。二、布局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就近配送、便利群众”的原则,综合我市各县区常住人口、猪肉消费量、生猪出栏量、屠宰企业加工能力及周边地区屠宰企业配送能力等因素,规划布局生猪屠宰场点。

计划到2017年底,全市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6家左右,关闭撤销不符合屠宰资格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其中:中心城区和吴兴区(含开发区、度假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家,关闭4家屠宰场点;南浔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点3家,关闭8家屠宰场点;三县各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4家,具体由三县自行确定。三、补偿政策1.对关闭的屠宰场点给予补偿: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012-2014年年均生猪屠宰量为基数,按5000头以下20元、5000头(含)-10000头30万元、10000头(含)-20000头40万元、20000头以上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偿。市本级补偿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政策处理由各区负责,资金可统筹使用,不足的由区承担。三县可参照市本级标准,自行制定补偿政策。2.对保留的屠宰场点限期达标: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对拟保留的屠宰场点,由县区以协议形式明确整改要求和达标时限,不能限期达标的,要坚决实施关停。市财政不予补(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清理优化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清理压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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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的清理压点工作,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原则和市里确定的场点布局规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落实限期关停责任。农业部门负责拟订场点设置清理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关闭撤销、整改提升、验收发证等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屠宰场环保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设施监管及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肉品配送点建设规划、政策扶持,以及应急状态下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生猪产品市场流通领域的监管等工作。(二)分步关停整合清理优化工作采取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办法。至2017年,按照“先整合场点、按需设置猪肉产品配送供应点,后关闭屠宰场、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稳步实施,全面推进,确保市场和社会稳定。对规划保留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由企业申请,经县区审核同意,由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会同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对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市政府重新审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质。(三)鼓励升级改造对保留的定点屠宰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鼓励采用满足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的先进工艺。

要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强化联合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监督其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切实维护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秩序,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白肉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定点屠宰企业平等竞争,对实施撤并关闭的区域或生猪投售不便的边远地区,应鼓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配送点,实行配送服务,确保肉品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加强屠宰管理队伍建设和检疫力量派驻工作,充分发挥市、县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畜禽屠宰联合稽查机制的作用,推进部门联动执法制度化。加大执法检查频度和力度,完善投诉举报等社会监督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畜禽屠宰行业环境,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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