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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映“十三五”以来甘肃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总结整理并筛选了部分典型案例,为全省各地“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借鉴。今天推出第2期:华池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近年来,华池县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和改厕工作,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焦点痛点堵点,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建了符合华池实际的“3个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模式,即污水治理采取“4种形式”,资金筹措采取“4个一点”,运维管理实行“4项机制”联动。截止目前,全县111个行政村,已完成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43%,做到了农村生活污水应治尽治的考核要求。其余人口较少且不易集中治理的75个行政村探索分散农户治理模式,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结合改厕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率达到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编制《华池县农村污水治理规划(2020-2035)》,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双组长的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召开会议和督查检查等方式,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与乡镇、村及农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法规、帮助村户学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提高村户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二、因地制宜推进,探索四种形式。针对城镇周边村庄、人口集中居住村庄、川(塬)区及山区分散村庄,探索出符合华池实际的污染治理“四种形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一是城郊村庄纳管形式。县城周边有条件的村庄(5km范围内),采取以城带乡模式,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其延伸覆盖进行纳管处理;二是乡镇周边村庄集中处置形式。针对乡镇驻地及周边村庄,每个乡镇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氧化塘(人工湿地),并配套敷设污水管网把周边村庄农户污水(5km范围之内)全部接入乡镇污水处理镇进行集中处置;三是人口集聚村庄收集拉运形式。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日产生污水量介于5m3/d-20m3/d的农村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或不宜建集中处理设施的社区、不能纳管处理的村庄,污水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所辖区域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四是分散村庄单户治理形式。人口较少且不具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引导村级组织将防止生活污水乱排乱流等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户积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结合卫生改厕,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施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避免污水直排环境。
三、加强示范引领,拓宽资金渠道。编制《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南梁镇污水处理站工程、李良子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转运工程、悦乐镇新堡村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具有代表性示范项目。采取“四个一点”(省市争一点、县上挤一点、部门整一点、村户筹一点)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争取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专项资金1309.5万元,县上自筹资金1.31亿元,整合住建、农业农村部门资金3.2亿元,村户自筹资金182.5万元。
四、破解难点堵点,健全四项机制。制定《华池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在创新“四项联动机制”上做文章。一是建立运维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二是建立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管理,确定项目各项设施后续运行的维护主体和运行方式,建立了项目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同时,县财政每年给15个乡镇各安排5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用于辖区环境卫生、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建立运维执法监察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乡村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并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或重大违法行为等进行立案处罚。四是建立运维宣传引导机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大型节日、集市等宣传平台,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及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