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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发展战 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合肥
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东省 5 市 10 县户用分布式光伏
项目。该工程总投资 11.34 亿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枣庄、潍坊、淄博及泰安等 5 个地级市境内,规划总体容量 30 万千瓦,拟在户用屋顶安装 450 瓦及以上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以低压 380 伏或 220 伏就近并入电网(全额上网消纳),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 1282 小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 11.34 亿元,经营期内前 20 年上网电价
0.4249 元/千瓦时(含 0.03 元/千瓦时补贴),后 5 年电价为山东燃
煤基准电价 0.3949 元/千瓦时测算,全投资收益率(税后)6.76%,资本金收益率 11.19%,投资回收期 12.23 年,收益较好。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 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户用光伏政策”及“乡村振兴战略”,契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实现光伏产业规模发展。项目建设有利于开拓公司县域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户用光伏项目涉及屋顶较多,存在漏水、损坏及房屋拆迁的风险。
采取措施:
(1)施工前后对屋面进行防水检测和修缮,及时消除漏水、损坏隐患;运营期内屋顶漏水、损坏修复工作由运维单位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运维费用中);
(2)如遇拆迁情况,拆迁补偿款归项目公司所有,同时由合作方协调新的屋顶资源安装设备,确保项目资产不发生减值。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电源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2.备忘文件目录
(1)山东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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