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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监管不实!

添加时间: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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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现,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的7个采区全部在内蒙古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新疆伊宁县、伊吾县、奎屯市等地盲目上马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违规产能监管不严不实,地方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

(一)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采矿选矿

黄岗梁铁矿区两家企业在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建有7个采区、7家选矿厂、4座尾矿库及相关辅助工程,每年采选铁矿及其它伴生矿合计约340万吨。经核实,两家采矿企业的3个采矿权均未落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长期违规开采,矿区面积合计为24.97平方公里。

督查环境治理工作_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_环境督察组

图1 2022年4月2日,督察组调取卫片显示,黄岗梁铁矿区两家企业7个采区全部位于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

(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频发

两家采矿企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多次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仅2018年一年,这两家企业就因扬尘污染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4次,2019年以来,又因非法占用林地被处罚4次,涉及非法占用林地126亩。现场督察还发现,大量尾矿和废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污染较为突出。

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_督查环境治理工作_环境督察组

图2 2022年4月3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发现,西北矿业公司露天堆放废石,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

(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

黄岗矿业公司在2019年申请验收时,因多处废石场未完成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而未通过验收。另外,治理方案中涉及的Ⅱ1区已闭坑露天采场,总面积为1.52平方公里,被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督察发现,该采场仅部分回填,未达到生态修复效果。黄岗矿业公司尚有至少8处废石场和露天采场需要加快场地清理或回填、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作。另外,西北矿业公司在矿区四周随意堆放废石,自2018年停产至今,未对矿区多处废石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废石长期侵占土地,露天堆放,破坏植被。

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_环境督察组_督查环境治理工作

图3 2022年4月3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发现,黄岗矿业公司Ⅱ1区露天采场生态修复不到位

出现上述问题,反映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对黄岗梁铁矿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问题重视不够,有关部门采矿权证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多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新疆一些地方落后产能淘汰不力,违规产能管控不严不实

督查环境治理工作_环境督察组_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

新疆产业结构偏重,“十三五”末,六大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比重50.5%以上。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是新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个别地方盲目上马项目

督察发现,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园区清洁煤制气中心的名义为伊犁闽陶陶瓷有限公司3台1500吨/小时企业自用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打掩护”,伊宁县发改委违规于2020年予以备案,目前该设施已基本建成。此外,该企业建筑陶瓷生产线能效未达先进值,不符合新建高能耗项目相关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仍默许项目违规建设。

环境督察组_督查环境治理工作_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

图1 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伊犁闽陶陶瓷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已基本建成

伊吾县新疆宣东能源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兰炭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和环评批复情况下,于2020年11月擅自开工建设,地方及有关部门不仅长期未制止违法行为,反而以重点工程名义大力推动,直至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地方才予以处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规定,禁止新建限制类产业项目。督察发现,2020年9月,阿克苏地区有关部门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名,违规批复温宿县新疆创立化工有限公司3500吨/年限制类铅铬黄颜料生产装置,目前该生产线已基本建成。

(二)落后产能淘汰不力

石化行业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早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应于2013年底前淘汰。督察发现,奎屯市新疆天正中广石化有限公司顶风新上淘汰类炼油项目。

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_环境督察组_督查环境治理工作

图2 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新疆天正中广石化有限公司违规建设100万吨淘汰类常减压石油炼化装置

(三)违规产能监管不严不实

和静县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违反产业政策要求,以铸造高炉名义建成1座588立方米普通炼钢用生铁高炉,实际并未建设配套铸造设备。为规避违规产能整改,企业屡次弄虚作假,并于2017年11月以1280立方米高炉的名义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督察发现,该高炉长期用于炼铁生产,地方有关部门未予监管。此外,督察还发现,该高炉出铁口大量烟气收集不到位,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督察组环境保护完成目标情况_环境督察组_督查环境治理工作

图3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和静县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588立方米高炉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上述问题反映出伊宁县、伊吾县、奎屯市、和静县等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默许纵容甚至推动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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