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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接收大量工业废水,4月11日至5月26日出水化学需氧量最高值98mg/L、总磷最高值2.1mg/L,分别超标3.27倍、4.2倍。
二、整改目标
城南污水处理厂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要求。
三、整改措施
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行,按要求通过环保验收。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1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2021年以来对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违法行为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共4次;2、对厂区运行设备进行检修、重置及新增。3、实现出水达标排放,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4、对园区涉水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了重点企业管控清单,督导企业加强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成立园区污水管排巡查组,对园区涉水企业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对排放污水进行不定时监测,确保达标排放。5、二期建设项目与“一企一管”建设项目同步进行,目前可研报告已完成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阶段,年内完成各项审批手续。6、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已通过市局审批。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9日 ,共5天。
受理单位: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蒲城县古镇巷一号
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