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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四不两直”常态化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四不两直”发现问题及督促整改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实现“提效达标、提档进位”任务目标,实现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了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要求严格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聚焦突出短板弱项,强化靶向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以“零容忍”态度,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用重典、出重拳,震慑违法、守住底线、彰显作为。
聚焦重点行业企业及园区,高度关注钢铁、焦化、石油炼制、制药、建材、造纸、化工、金属冶炼、喷涂、燃煤电厂等排放强度高,涉重金属排放、涉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风险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及重点园区。聚焦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度关注污染源自动监控不正常运行,人为干扰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运维造假,污染物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放,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非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方案》还对检查频次作出了规定,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四不两直’行动以市州、县市区属地监管为主,省级抽查示范,形成省市县整体效应。”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四不两直”行动参照生态环境部先进经验和做法,要求做好行前准备,组建人员相对固定、专业能力强的行动小组,配备专业现场检查和快速检测设施设备,提前收集信息,梳理问题线索。现场检查由省生态环境厅厅领导带队对企业开展全面核查,学习生态环境部“四不两直”检查组工作作风,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做到查深查透、查准查实。查处整改阶段,要求市州对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移送,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参照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销号程序实行闭环管理。市州“四不两直”行动参照省级做法,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重点园区开展“四不两直”全覆盖检查。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学习借鉴生态环境部“四不两直”检查组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目前,已将“四不两直”执法监督方式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并全面运用至“利剑”行动、“夏季攻势”、大气监督帮扶、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日常“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