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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时姐前段时间刚跟大家聊过,看保险公司稳不稳妥,就看它的偿付能力数据,只要偿付能力充足度不低于100%,就没问题。
不过,这个标准很快可能会有些变化了:
截至目前,相关的规定还是12年前制定的,仍属“偿一代”下的监管规定,难以满足“偿二代”监管实践的需求。
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可能在今年内正式下发开始执行。
刚好最近各保险公司也公布了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如果按照新规征求意见来看,其中多家保司的偿付能力逼近监管黄线。
今天咱们就来看看,新规都修改了哪些内容,哪些保司可能将被监管介入。
主要内容如下:
一
新规修改了什么内容?
1、偿付能力三大监管指标需同时达标
以往我们看偿付能力,主要是看偿付能力充足率,旧规是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即可。
(某保险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但结合偿二代的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扩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
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偿付能力才达标。
具体标准如下:
2、对未达标监管措施增至12条
如果有保司的偿付能力不达标,监管是会有一系列措施的。
而新规将监管措施由9条增至12条,增加的3条措施是——
新规后,如果再有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前四条是必须执行的措施,后面八条视情况而定。
若采取以上监管措施后仍未未明显改善或进一步恶化的,由中国银保监会依法采取接管、申请破产等监管措施。
目前被接管过的公司,除了之前大家熟知的安邦集团,还有前不久被接管的4家保险公司。
3、增加重点核查对象
上面说的是监管红线,踩到了就要被接管了;
监管也是很谨慎,除了新设监管红线,此次的修改还新增了“监管黄线”,即重点核查对象: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20%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接受银保监会的核查。
4、修改“偿付能力”定义
《征求意见稿》中,对偿付能力的定义作出了修改,即“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
与旧版相比,强调了保险公司执行的对象,修改了偿还债务的说法。
5、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这次的规定强化了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完备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制定三年滚动资本规划等。
除此之外还提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聘用协议,对造成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高管和董事,追回薪酬。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高管和管理层都被银保监会揪着尾巴干活儿了。
这下可没有人敢造次了吧~
6、定期披露偿付能力信息
新规中,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每个季度都要披露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向利益相关方说明相关信息。
如果有消费者等发现保险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可以直接向银保监会反映,从而提高信息透明度,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
7、定期开展评估,将影响偿付能力指标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是偿二代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分析并评估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
在此次新规中,直接引入此项指标,并规定保险公司根据计量控制风险的资本要求,计入最低资本。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会受到的影响,关系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达标。
所以大家以后在监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时,也多参考一下,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
二
哪些公司处于危险地带?
1、多家保险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银保监会在近日针对多家保险公司2020年第一、二季度偿付能力公开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公司进行整改。
具体内情况如下——
2、征求意见稿下,多家保司临近黄线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才算达标,还新增了重点核查对象。
7月30号,保险公司公布了各自的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如果按照新规征求意见来看,其中3家人身险公司逼近监管黄线,分别为中银三星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上海人寿。
百年人寿虽被评为C类保司,但最新偿付能力充足率已有回升,利润增长明显,正在逐步恢复正常经营,后续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将有望改善。日前遭内部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而被银保监介入调查,还没有公布结果。
君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监管红线,更已连续三个季度成为C类保司。对此,君康人寿表示,公司已积极采取了控制业务规模、改善产品结构等多方面的改善措施。
中法人寿自2016年开始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后,由于增资申请一直未能得到监管批复,只能靠向大股东借款维持运转。但保险公司很难破产,国内至今都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说不准中法人寿未来的走向如何。
整体来看,在数月疫情的压力下,大部分保险公司还是能把控好风险,稳定企业正常经营的。
偿付能力汇总表如下——
三
说在最后
新的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主要修改点包括——
整体来看,新的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不达标保险公司将更有针对性,更好地防范和处置风险。
从百年人寿就可以看出,只要偿付能力出现危机,保司就会及时调整,提高偿付能力。
再加上此次的修改已经让监管更加完善,能够更早监测到保司的风险,及早调整经营状况。
银保监如此完善、严格的监管下,处处体现着维持保司经营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意图;
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保司真的经营不善,也有国家兜底。所以之后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可以更放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