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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第一章)

添加时间:2024-03-30

年均日浓度超标率为1.4%,比2014年(3.6%)下降2.2个百分点。 近五年(2011-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NO2年平均浓度。 PM10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5.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 年均日浓度超标率为0.5%,比2014年(1.7%)下降1.2个百分点。 近五年(2011-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PM10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 PM2.5年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20.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年均日浓度超标率为4.1%,比2014年(9.1%)下降5.0个百分点。 近五年(2011-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PM2.5年平均浓度。 一氧化碳(CO)日平均值第95百分位为1.2毫克/立方米,比2014年下降14.3%,达到国家日平均值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 全年无超标天数; 近五年(2011-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日均CO值第95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 臭氧(O3)日最高8小时值第90百分位为172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8.5%。近五年(2011-2015年)监测数据显示,臭氧(O3)日最高值第90百分位为172微克/立方米。 O3最大8小时值基本保持稳定。

(二)降尘 2015年,年平均降尘量6.57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比去年同期减少0.22吨/平方公里·月。 2014年。 (3)降水 2015年,全年降水pH范围在5.11~7.81之间,年平均降水pH为5.91; 酸雨发生频率为8.2%,比2014年(38.2%)下降30.0个百分点。 降水质量总体明显改善。 2、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水源地 2015年,全市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中塘水道)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主要河流 2015年,全市主要河流(包括东江东莞段、东莞运河、石马河)水质基本达到相应功能区的阶段目标。 55.6%的省控断面水质优良,77.8%的省控断面水质优良。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符合标准。 其中,东江东莞段(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河段)水质为II类; 石马河(石马河口、漆岭河、观澜河汇流前段)水质总体稳定,各项指标均达到2015年阶段性改善目标。 与2014年相比,东江东莞段、运河、石马河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三、声环境质量 2015年,全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日间等效声级平均57.2分贝,比2014年上升1.0分贝。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三级,处于平均水平。

影响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声源和交通声源,分别占52.4%和44.7%。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日间等效声级平均68.8分贝,比2014年上升0.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烈度等级为二级,属良好水平。 除一类功能区日间噪声年平均值超标外,其他三类功能区噪声年平均值均达标; 夜间,除二类功能区年平均值达标外,其余三类功能区年平均值均超标。 4、辐射环境 2015年,东莞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与201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全年辐射事故为零。 (一)环境电离辐射 环境电离辐射水平监测结果未见异常。 监测放射源和辐射装置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产生的年累积伽玛辐射剂量在0.000-2.580mSv/a之间,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基本标准》的要求安全”(GB18871-2002)工作人员年照射剂量和公众年照射剂量限值要求。 (二)环境电磁辐射 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果未见异常。 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敏感点瞬时场强在0.11-6.94V/m之间,功率密度在0.00-12.79μW/cm2之间,一致。 监测的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电场强度在19.5-143.6V/m之间,磁感应强度在0.009-0.086μT之间,均符合《电磁法》中的相关标准。环境控制限量》(GB 8702-2014)限量要求。

5、生态环境 2015年,利用遥感技术对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2014年生态质量状况解读结果显示,2014年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0.9。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标准》(HJ/T 192-2015),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注: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是根据全省统一卫星影像数据进行的,。) (一)废水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1.4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04亿吨,生活污水9.37亿吨。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比上年分别减少22%、16.25%。 (二)废气 201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3218.81亿标准立方米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4411.54吨,通过工程减排措施,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分别减少20.06%、20.39%。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86.35万吨,处理量55.25吨,综合利用量433.16吨。 处理率11.34%,综合利用率88.65%。 与上年相比,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下降11.48%,综合利用率提高5.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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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措施与行动 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环境质量,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强化责任,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完成火电厂专项排放标准提升改造、重点行业VOCs治理、餐饮业油烟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锅炉减氮脱硝、平板玻璃行业治理、黄标车淘汰、无燃区外10吨及以下锅炉淘汰等污染治理项目2740个。 高水平完成苏杯期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制定臭氧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 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建立空气质量实时状况和预报实时发布平台。 水污染防治方面:继续督促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深化联控机构。 编制规划,引渠、汉西东移,实现城市主排水覆盖。 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对115家重金属相关企业实行综合台账管理。 全市248家电镀企业中,关闭81家,并获得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3亿元,支持石碣、麻涌、红梅3个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启动。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编制了全市严格控制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 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审批7038件,处置医疗废物8500余吨。 、完成重大项目环保审批事项。 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管控,完善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全市共办理环评审批项目12915个,驳回项目740个。 专业环保基地基本建成,入园企业共有153家,生产废水排放总量减少近30%。 完成15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考核或验收。 与环保部东盟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深化生态,以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建设工作为引领,加快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污染减排方面:投入17.1亿元引导水乡工业退出整治。 54家造纸企业中有53家被纳入退出指导范围,拟退出的47家非造纸企业中有3家已关闭或取消污染工序。 完成沙角C电厂脱硝整治、平板玻璃行业油改气等重点减排项目。 完成24台容量65吨以上锅炉脱硫脱硝及达标改造。 环保限制区域扩大至全市,淘汰黄标车51790辆,圆满完成全省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0个镇被命名为国家生态镇,9个镇被定为国家生态镇并报送环保部,1个镇被创建为广东省生态镇; 新建市级生态村(社区)12个; 新建市级生态村(社区)12个; 1、4、2、顺利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省级预评估。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环境教育活动,上线政务微信、微博平台,拍摄放映环保公益片,围绕新环境法实施和省环保法强化环境法治环境保护法规。 2015年被定为环境法治年,大力开展环保督察活动。

制定日常罚款、扣押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南。 建立网格化管理、随机抽查、监测监管联动、全员执法、企业约谈、环保检查、信用约束等制度。 《水镇经济区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项目。 开展10余项环保专项行动。 市联合监察局负责监督环境问题。 共出动执法人员85522人次,检查企业36467家,下达行政命令3343件,落实查封扣押限制停产等申请法院执行案件1160件,连续启动日处罚42个查处违法行为3824起,罚款12848.1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6.8%和97.4%,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8起。 举办环境应急演练,有效处置学校周边环境污染等事件,妥善处理13起突发环境事件15908件环境信访案件,有效维护了全市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环保重点推进环境功能区划、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环境保护责任保险、移动环保执法等改革,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新增污染责任保险公司54家,总数达到74家,总保额超亿元; 全市环保系统全面铺开移动执法系统,加强监测和科研能力建设,环境检测能力覆盖9大领域335个项目,新增监测分站一座,完成PM2.5污染特征研究电镀行业废弃物场地修复技术与防治策略、集成与应用,开展VOCs高效治理、电镀废水达标改造等污染治理项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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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完成,首批重点企业733家。 一是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持续实施粤南清洁空气、清洁水源、重点流域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保等工作,大气、水、重金属、农村等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着,全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空气污染物浓度下降,其中PM10、SO2、CONO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PM2.5年均浓度由2010年的4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 全市年平均降水pH值5.91。 酸雨污染状况已基本得到遏制;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江河水质基本满足相应功能区划阶段目标。 与2010年相比,东江东莞段、运河、石马河口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5.8%。 、6.91%和17.6%,水质有所改善; 城市声环境基本保持稳定。 就是环保管控能力的提升。 制定印发《东莞市生态文明改革实施方案(2014-2017年)》,推动成立市环保委员会,创新环保责任和总量削减制度,逐步完善整体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管理。 全面建立规划环评、差别化准入、免环评等制度,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控制、财政补贴激励、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一系列措施。 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核准和驳回的建设项目共计62790个。 需要建设项目3,631个; 重污染企业总数由1家减少到427家。

就是污染减排水平提高了。 我们给自己施加压力,积极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完善减排工作体系,深度挖掘减排潜力,划定超过标准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国土面积,全市实施环保交通限制,火力发电机组全部完成取消脱硫旁路、减氮脱硝、新沙港等集中供热项目,以及污水厂扩建和提标工作改造项目已有序退出。 9.57万吨、1.608万吨、8.65万吨、12.73万吨,分别比2010年减少39.16%、30.69%、36.91%、37.35%,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十二五”考核任务。 四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更加完善。 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分级监管、村级环保协调员、差别化环境监管、监测与监管联动、交叉监管等制度。 ——区域跨执法、全业务执法、企业约谈,五年来,环保综合监管系统共检查企业家、出动执法人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285起。 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提高。 以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新起点,编制实施《东莞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建设国家生态,并以此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城市生态建设。 企业环境教育、世界环境日综合宣传、公益环境宣传等环境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和参与环保实践的意识不断增强。

1月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省环保厅对2014年全市减排总量工作进行核查核算。20日至23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周边地区进行排查整治。 21日,东莞市首次启动空气中度污染应急措施。 2月11日,深莞回族经济圈(3+2)环保合作第五次会议召开。 12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缴纳办法》。 3月3日,市委书记徐建华、市长袁宝成一行拜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汇报东莞市环保工作情况。 26日、2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东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代表团参加“2015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展览”。 4月12日,市政府副市长卢秀鲁主持召开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现场督导会。 15日,市政府召开东莞市环保督察动员大会,印发实施《2015年东莞市环保督察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全市环保督察行动。 15日,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工委召开加快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 27日,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17年)》和《10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东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 5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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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一行来东莞调研检查东莞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景辉率省、市人大代表代表团到全市调研环境保护工作。 26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15年粤南水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6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15年茅洲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东莞市2015年石马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5日,市政府召开201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并发布《2014年东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市长袁宝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日,市政府副市长卢秀鲁主持召开茅洲河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统筹推进茅洲河综合治理工作。 11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 24日,市环保局方灿芬局长带队赴京走访环保部相关单位,汇报交流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 7月1日经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东莞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和《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15年》。 保护检查综合检查工作方案。

7日,市委书记徐建华调研督导全市环保工作。 1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实施《城外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油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东莞市高污染燃料禁售区》和《东莞市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23日,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一行来万调研茅洲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9日,东莞市与深圳市推进茅洲河污染综合整治协调会在东莞召开。 8月3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实施东莞市麻涌新沙港区工业锅炉集中整治等10项重点环境问题。 联合上市监管。 17日,市政府副市长卢秀鲁调研督导茅洲河整治工作。 18日,中国-东盟环保合作中心主任郭靖召开绿色供应链合作国际交流会,共同推动绿色供应链发展。 9月6日,市政府副市长吕秀鲁主持召开石马河整治工作会议,研究推进石马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印发实施《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生态环境规划(2015-2030年)》。 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永昌制”实施方案》。 11日,珠三角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现场会在关召开。 省长朱小丹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10月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臭氧污染防治及尽早淘汰黄标车工作会议。

市长袁宝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市政府副市长Lu Xiulu主持了一次有关Maozhou河污染控制的工作会议。 13日,绿色供应链合作的国际交流会议成功地在东圭举行了。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党党领导局副秘书王王王市长元·鲍钦(Yuan Baocheng)市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王(Wang Zikui)和环境保护署副总裁汤姆·默里(Tom Murray)参加了会议。 15日,市政党委员会秘书习近华和市政府副市长卢克鲁(Lu Xiulu示范城。 30日,市政政府执行副市长张凯(Zhang Ke)主持了有关消除黄色标签车辆的采访和监督。 会议安排了速度消除黄色标签车辆的安排。 11月11日,市政空气污染预防和控制办公室发行并实施了“ Dongguan City 2015-2016冬季空气污染预防和控制特殊行动工作计划”。 12日,市政府副市长Lu Xiulu主持了一次有关Maozhou River全面改善的工作会议,以促进Maozhou河的全面改善。 18日,市政府副市长卢武(Lu Xiulu)主持了一次协调会议,以消除黄色标签车辆,以促进消除黄色标签车辆。 25日,CPPCC委员会副主席Mo Buxing带领CPPCC成员的检查小组进行了有关Maozhou河污染控制的检查工作。 12月2日,市政政府举行了一次有关冬季空气污染预防和淘汰车辆淘汰的工作会议。 在第三次,在长格安市Maozhou River的主要综合污染控制项目的开创性仪式在Changan Town举行。 省党委员会副秘书兼深圳市政党委员会秘书Ma Xingrui,Dongguan市政党委员会秘书Xu Jianhua参加了开创性的仪式。 在4日市政人民政府的批准下,市政环境保护局发布了“东圭恩市的“河流首席系统”的实施规则,在东圭恩市。一封同意支持该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的飞行员工作的信。

从16日到18日,省环境保护部副主任Huang Wenmu带领一支预评估团队对Dongguan的国家环境保护模型城市评论进行了预评估。 16日,省环境保护局首席工程师Chen Xiancheng及其代表团监督了该市的空气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17日,举行了一次领先的小组会议,以全面改善整个Maoozhou河流域的水环境。 28日,市政政府发布了“臭氧预防和控制(2015- 2017年)的“东圭城特殊行动计划””。 31日,市政政府举行了2015年Dongguan环境紧急急救演习。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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